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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69968828/2019-00044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19-12-04
文号: 灌综执发〔2019〕27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一、为什么出台该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深刻吸取“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局冬季火灾防控工作.二、工作目标是什么?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坚持“…

《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消防安全“排险除患”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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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出台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深刻吸取“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冬季火灾防控工作.

二、工作目标是什么?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重点检查火灾高危单位和薄弱区域,逐级压实监管责任,逐一落实防范措施,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有效控制亡人火灾事故,压降较大火灾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重点任务是什么?

(一)高层建筑。将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纳入集中攻坚重点。重点整治高层建筑周边违规设置的建(构)筑物、户外广告牌等设施。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整治落地见效。

(二)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重点整治查处餐饮违规占道经营行为,依法取缔非法流动餐饮经营户。加大检查及宣传力度,提升餐饮场所安全管理水平。

(三)洗浴中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洗浴中心消防安全集中检查,重点整治洗浴中心违规搭建问题。

(四)群租房及三合一场所。严格按照《群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导则》实施整治,重点整治采用泡沫夹心钢板违规搭建群租房。

四、具体工作安排是什么?

集中行动工作时间自即日起至20203月中旬。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25日前)。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具体措施。要迅速部署,广泛发动,动员全社会参与集中攻坚行动。

(二)全面摸排阶段(126日至1224日)。局属各单位要对辖区内高层建筑、餐饮场所、洗浴中心行业领域开展摸排,建立单位底册(附件1) ,明确整治重点,落实工作责任。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91225日至2020310日)。局属各单位督促各经营单位按照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开展自查自纠(附件2),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清单,督促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跟踪督促整改,并完善附件1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03月中旬)。局安监办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五、具体工作要求是什么

要清醒认识冬春季节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是直接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进一步做细做实各项工作,确保综合治理取得实效。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切实形成执法合力。局安监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和专业技术优势,加强对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制定任务分解表,大力提升工作质效(附件3)。

(三)强化督导检查。将成立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不定期对集中行动开展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要予以通报表扬,树立典型;对整治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中推诿扯皮、措施不力、督办不到位、任务未完成的,要启动约谈机制。凡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要实行一案四查(查直接责任、查主体责任、查监管责任、查领导责任)制度,发现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亡人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政策原文链接:http://xxgk.guannan.gov.cn/news/show-280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