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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471/2019-00225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公安、安全、司法,国家安全,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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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新安镇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是什么?为进一步加大对群租房安全隐患的综合治理力度,着力解决各类治安、消防、环境、卫生等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苏政…

《新安镇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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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镇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

政策解读

 

一、背景是什么?

为进一步加大对群租房安全隐患的综合治理力度,着力解决各类治安、消防、环境、卫生等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980号),在全镇范围开展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指导思想是什么?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建设相结合,扎实有力抓好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基本原则有哪些?

坚持安全第一、从严管理,按照零懈怠、零容忍的要求,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教育等各种手段,及时发现、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整治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坚持因势利导、保障民生,注重把握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实行严格管理与疏导服务并重,建立健全规范有序、方便群众的管理秩序。坚持强化责任、综合治理,既要强化属地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又要统筹整合管理资源力量,形成条块结合、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四、工作目标有哪些?

群租房是指出租住房供他人集中居住,出租居室10间以上或者出租床位10个以上的房间。经过整治和建设,实现以下目标:

(一)摸清底数夯实基础。全面摸清群租房和居住人员底数及实时动态信息,准确采集登记信息,确保群租房发现登记率达100%、租住人员信息登记率在95%以上。

(二)专项整治违法租赁。整改、查处群租房不登记、不报备以及利用违法建筑出租等违法租赁行为,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

(三)着力整改突出问题。逐户排查群租房治安、消防、电气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治一批不符合条件的群租房,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使群租房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治。

(四)建立健全管理新机制。明晰部门职责,充实出租房屋管理力量,建立常态排查、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制度,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五、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成立新安镇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王立权同志任组长,三套班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派出所、规建所、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安分局、司法所、农电站、安监所、各村(社区)包村干部、村(社区)书记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由汤琪同志任主任,抽调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工作专班,集中开展整治行动。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综治办:负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部署、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

派出所:负责群租房治安管理,镇网格员配合,开展经常性的治安检查,消除治安隐患,依法查处打击涉及群租房的各类违法活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录入上报相关信息。

规建所:负责住房租赁市场管理以及房屋性质界定,严格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并将信息录入相关监管平台。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行为,会同相关部门掌握群租房底数和基本情况,依法查处违法租赁行为。负责牵头违法建设群租房的查处,及时组织拆除,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

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安分局:负责查处非法房屋中介机构的无照从事群租房中介服务的经营行为,并依法配合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查处利用群租房实施的无证经营行为。

司法所:负责协调指导涉及房屋租赁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牵头相关部门开展群租房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农电站:配合做好对查出的违法用电的群租房电路整改工作。

安监所:牵头抓好群租房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排查消防隐患问题,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严格督促群租房业主、房东和承租人整改火灾隐患,坚决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包村干部、各村(社区):同派出所一起与出租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书,督促整改房屋治安隐患,依法查处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排查整治重点有哪些?

重点围绕以下群租房问题开展排查整治:

(一)人均租住使用面积低于10平米,且存在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的;

(二)居住人数10人以上(含),且存在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的;

(三)属于违法建筑的;

(四)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五)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混合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三合一场所;

(七)将厨房、卫生间、阳台、车库和地下储藏室用于出租居住的;

(八)经依法鉴定属于危险房屋不能用于居住的;

(九)未以原设计的最小出租单位出租;

(十)分割出租的房屋,隔断未使用不燃材料的;

(十一)群众举报的出租房屋安全问题。

六、整治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相关部门、责任主体将宣传工作贯穿到整个排查整治的全过程,广泛借助广播电视、宣传手册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排查整治氛围,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出租人、承租人自觉守法的意识,引导其主动上报问题、主动消除隐患。

(二)全面调查摸底。要把出租房屋调查摸底作为排查整治工作的最基础环节,集中所有力量开展入户调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统筹整合社区民警、协管员、网格员、物业保安、水电气抄表员等力量和数据资源,突出校园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安置房小区、小区车库等群租房的重点部位、重点地区,开展逐栋、逐层、逐户的地毯式排查,确保一个不漏、全部见底。调查摸底工作中要做到四个清楚一是出租房屋,特别是群租房底数清楚,按照一户一档的标准,建立档案,全面掌握并逐一登记;二是房主、转租人、承租人员情况清楚,逐人采集登记信息,对可疑情况第一时间核查处置;三是群租房结构清楚,对每个房间包括隔断、隔间和居住人员逐一编号、标注、登记;四是安全风险隐患情况清楚,按照一房一策的要求,逐一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

(三)严格整治安全隐患。对调查摸底发现的各类问题,特别是安全隐患,在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的基础上,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督促整改到位。对排查发现心态失衡、行为失常、非正常上访、有暴力犯罪前科等重点人员,派出所要纳入管控视线。对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群租房,以及违规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房屋中介机构,规建所要督促整改,依法予以处理。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群租房,安监所要督促整改、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非法房屋中介机构以及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安分局要依法查处取缔。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司法所要会同相关单位及时落实化解措施。

(四)完善长效机制。依托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将群租房安全管理纳入全要素网格,认真落实管理力量和管理措施,及时固化提炼群租房安全管理实践经验做法,抓住信息采集、隐患整改、执法办案、奖惩激励等关键环节,不断健全完善制度规范,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群租房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氛围,实现安全管理工作常态化、社会化、规范化、信息化,来进一步完善群租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对因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工作不实,导致发生重大影响的案件事故的,将严格问责追责。

七、实施步骤

(一)全面摸底阶段(即日起到2020110日)。各相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细化措施,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参照人口普查做法,组织人员开展拉网式逐户调查走访,登记信息,运用传统和现代化科技手段形成台帐资料、电子信息。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月初至9月底)。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群租房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等问题,采取扎实有力的措施消除隐患。对难度较大的问题运用联合执法检查、会商等机制,逐个攻坚到位。

(三)巩固深化阶段(202010 月)。开展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检查考核,总结推广群租房管理成功经验,建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群租房排查整治的重大意义,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集中精力,精心组织,全力抓好工作落实。抽调专门力量,集中开展行动。

(二)明确责任强化考核。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进一步落实群租房安全管理责任制,分解集中整治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整治措施落地见效。要强化集中整治工作检查考核,将群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考核体系,评估工作质态,落实奖惩措施。

 

    原文链接:http://xxgk.guannan.gov.cn/news/show-281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