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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826/2019-0010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田楼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12-23
文号: 田委发〔2019〕65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田楼镇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田楼镇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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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楼镇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扶办201960号)、市扶贫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连扶组办〔20197)、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灌南县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灌扶组〔201920)工作要求,决定在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落实巡视巡察专项审计、财政监管、群众和社会监督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全程回头望大排查,分类汇总问题逐级明确责任、对标整改销号,确保年上半年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在此基础上,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长效管控,确保脱贫成果高质量。

二、工作重点

(一)排查脱贫攻坚三落实

1. 责任落实:1各村是否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是否每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2)是否落实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遍访扶贫对象行动。(3有关部门和单位是否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调动行业资源做好扶贫工作。(责任单位:各村,镇有关部门和单位

2. 政策落实:1)低收入农户政策口袋书是否发放到位,低收入农户对扶贫有关政策是否知晓。(2)财政投入方面,是否加大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是否加强各类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加强常态化监管。各级是否健全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是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集中资源攻克重点难点。(3)金融扶贫方面,是否创新产业扶贫信贷产品和模式,建立健全支持产业发展与带动低收入农户脱贫的挂钩机制和扶持政策。是否充分发挥扶贫小额信贷在支持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是否存在贷款使用不精准、户贷企用等行为。是否探索新型保险产品,扩大涉农保险保障范围;是否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保险产品,为低收入农户购买商业保险。(4)交通扶贫方面,是否加快推进重点片区农村公路和重点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基本完成县道、道和通镇村公交线路的村道安全生命线防护工程和现有农村公路危桥改造任务。(5)水利扶贫方面,是否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中小河流治理。6)农田基础设施方面,高标准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建设是否向经济薄弱地区倾斜。7)国土支持方面,是否有效执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土地交易收益是否用于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基础设施、扶贫开发等。(8科技人才方面,是否深入实施乡土人才三带行动计划,培育各类农村实用人才和创业致富带头人;是否实行专家长期驻点,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责任单位:各村,镇扶贫工作站、镇财政所、镇农经站、交管所、镇水利站、镇农经站、镇国土所、镇劳保所、灌南县田楼自来水有限公司、农商行)

3. 工作落实:1)产业扶贫方面,是否深入实施产业引领脱贫致富行动,发展对低收入农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产业项目,是否深入实施消费扶贫行动是否建设一批优质高效农业产业扶贫项目、扶贫特色产业园(基地)和农产品加工服务基地。(2)就业扶贫方面,是否深入实施就业创业脱贫致富行动,通过开展技能培训、提供就业援助、扶贫车间和就业扶贫基地带动、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等方式,促进低收入劳动力就业创业;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是否保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档,地方财政是否代缴相关费用。3后方单位帮扶方面,各帮扶单位年度帮扶资金是否按要求出资到位,帮扶项目是否落地见效。是否深入推进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优秀民营企业挂钩帮扶省定重点经济薄弱村是否实现全覆盖。(4)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方面,是否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和资金公示公告制度,是否存在扶贫资金拨付较慢、项目进展迟缓问题,是否存在前期论证不足、后期管理缺失、低收入农户未参与导致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低甚至无效益的问题,是否存在挤占挪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是否开展扶贫资产摸排登记,加强和规范利益联结和收益分配。(5)重点片区帮扶方面,片区整体帮扶规划是否顺利实施,重点关键工程项目是否顺利建成、发挥效益,片区经济社会发展是否明显改善等。(6)探索创新方面,是否深化扶贫开发体制机制创新,是否探索建立基本缓解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各村,镇扶贫工作站、镇财政所、镇农经站、镇劳保所、省委驻灌南帮扶工作队)

(二)排查脱贫攻坚三精准

1. 识别精准:1)是否严格执行两公告四公示两比对程序,是否存在标准把握不准确导漏评错评等问题。(2)是否部署开展已脱贫人口回头看和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措施。(3)是否核准核实建档立卡数据信息,确保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数据、行业部门信息系统数据与低收入农户实际信息相符合,系统衔接,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责任单位:各村、镇有关部门和单位)

2. 帮扶精准:1)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帮扶是否扎实,是否存在走读式”“挂名式问题。(2)帮扶联系人是否存在简单送钱送物,帮扶措施缺乏针对性、帮扶成效不明显问题。(3)产业扶贫资金使用是否精准,是否存在变相发钱发物问题,产业预期收益是否合理、符合实际。(4)就业扶贫是否存在有劳动能力且有培训意愿的低收入人口未得到就业培训;公益性岗位安排对象是否精准,是否存在不劳而获变相发钱情况。(5)光伏扶贫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光伏电站收益未及时发放的问题。(6)《帮扶手册》是否发放到位,低收入农户对帮扶措施和成效是否认可。(责任单位:各村,镇相关部门和单位)

3. 退出精准:1)已脱贫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否稳定达到6000元脱贫标准,且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2)精准退出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履行五签字五确认程序,低收入农户是否同意销账。(3)省定经济薄弱村集体经营性年收入是否稳定达到18万元以上,对村是否开展省定经济薄弱村集体增收台账检查。(4)是否开展摘帽退出自查总结。(责任单位:各村、镇有关部门和单位)

(三)排查脱贫攻坚三保障

1. 义务教育保障:1)是否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加大劝学返校力度,督促落实法定监护人责任;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低收入农户家庭是否存在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问题。(2)是否精准实施教育资助,注重政策衔接和数据比对,及时更新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基础信息,完善建档立卡等低收入家庭子女就学信息库,动态调整、应助尽助,确保不发生因贫因残失学辍学。(3)是否推进村小规模学校和镇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2020年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达到办学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各村,各学校)

2. 基本医疗保障:1)是否强化政策落实,将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是否对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资助;是否全面落实低收入人口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各报销段报销比例的政策。(2)是否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将低收入人口在县域、镇域内定点公立医疗机构住院个人自付费用控制在政策范围内住院总费用10%以内。(3)是否拓展保障渠道,采取补充医疗保险、村级医疗互助等形式,提高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保障水平。(4)是否全面落实低收入人口县域、镇域内定点公立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实施身份统一标识管理,建立一站式医疗费用结算平台。(5)低收入人口常见病、慢性病是否能够在县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基本生活有保障。(责任单位:各村,镇卫生院)

3. 住房安全保障:1)是否强化政府危房改造主体责任,规范审核公示制度,精准认定危房改造对象;是否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建立危房改造台账,实行改造一户、销档一户。(2)是否强化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加强进度监管和巡查指导,保证危房改造质量。(3)是否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支付到户;是否存在侵害群众利益行为。(4)已脱贫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是否存在居住在C级或D级危房的现象。(责任单位:各村,镇城建所)

4. 饮水安全保障:1)是否全面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型氟超标问题。(2)是否加快实现镇、村集中供水,提高供水保证率和区域供水入户率。(3)农村安全饮水水质是否做到每日检测(责任单位:各村,镇水利站、镇计生站、灌南县田楼自来水有限公司、田楼镇污水处理厂)

5. 社会保障兜底:1)是否全面落实低保、残疾人保障等社会救助政策,充分发挥低保补差”“兜底作用;是否梳理检查农村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救助等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抓好重残重病人员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单人保、特困供养标准增长等政策落实。(2)是否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精准认定救助对象。(3)是否认真贯彻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的意见》(民发〔201987号),完善急难救助机制,对疾病、遭灾等情形先落实临时救助措施,再视情转介到低保、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责任单位:各村,镇民政办、镇残联)

(四)其他方面问题排查

对省委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专项巡视、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省市纪委监委阳光扶贫监管系统督查、脱贫成效考核、民主监督、审计、媒体暗访、群众来访等方面的问题,是否做到逐一梳理,建立台账,认真整改。(责任单位:各村,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省委驻灌南帮扶工作队)

三、工作步骤

201911月下旬开始,到2020年上半年结束,共分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1125—1130日)。扶贫印发方案,部署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工作。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委驻灌南帮扶工作队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计划,狠抓工作落实。

(二)问题排查阶段(121—1231日)。对照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以及其他方面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

(三)问题整改阶段(202011531日)。对照问题清单,深刻剖析原因,找出问题症结,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深入细致开展整改工作,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061—630日)。对照问题清单和整改成效,组织镇相关部门开展督查,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建章立制,巩固脱贫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行动自觉,狠抓工作落实组织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排查,进行一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大整改,确保基层基础工作、脱贫质量有大提升;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按照工作要求,精心组织推进,确保问题排查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整改成效到位要立足自身实际,围绕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行业扶贫政策、推进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不遮不掩查摆问题,确保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二)抓好排查整改。聚焦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省定经济薄弱村、重点片区,突出两不愁三保障,对照建档立卡信息和影响脱贫质量的关键因素,全面排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对症下药制定整改措施,做到问题摸排不漏一条,问题整改不漏一项。对能够立即解决的,要立行立改、马上整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制定计划、明确路径、落实责任、有序推进,确保在2020531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村、各部门要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跟踪推进力度,压茬推进动员部署、问题排查、清单制定、问题整改等工作。建立督查整改月报制度,202016月,每月3日前,各村、各部门要将问题大排查及整改情况报镇扶贫工作站。镇扶贫工作站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适时通报大排查问题整改推进情况,对责任不到位、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和部门进行通报。

(四)把握时间节点。1215日前,各村、相关部门向镇扶贫工作站报送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1225日前,各村、各有关部门、省委驻灌南帮扶工作队要将问题排查结果和问题清单报镇扶贫工作站纸质材料要加盖公章,并发送电子档;各村、各部门、省委驻灌南帮扶工作队要抓好问题集中整改落实,确保531前全部整改到位,并报送整改结果630日前,建章立制,总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