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办公室文件
索 引 号: 014309578/2019-00059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三口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12-25
文号: 三委发〔2019〕70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三口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三口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字体:[ ]

 

 

 

 

 

 

三委发〔2019〕70号

 

 

 

关于印发《三口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委、总)支部、村委会(社区),镇直各部门及驻镇各单位:

《三口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三口镇委员会  三口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6日

 

 

 

 

三口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根据相关会议精神要求,从即日起至2020年11月底,在全镇深入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省、市、县决策部署,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突出重点,坚决整治安全发展理念不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深入、不具体、对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等问题,建立健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为“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着力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把所有影响安全稳定的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坚持经营单位主体。强化督促各企业、经营单位对问题隐患自查自纠,各主管单位和条线部门要深化督查检查,从严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单位落实整改,并指导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水平。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倒逼经营主体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把“红线”意识体现到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

(三)坚持齐抓共管。各村必须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本地区风险隐患,深入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横向到边”。各行业主管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排查本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确保“纵向到底”。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联动,坚决消除监管空白盲区,形成工作合力。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交通运输、渔业、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化品、船舶修造等重点行业;突出地下管网、粉尘涉爆、有限空间、危旧房屋、城镇燃气、高层建筑、电气火宅以及“三合一”“多合一”等着重点部位;突出校车、客车、非法载客车等重点车辆;突出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商业、文化娱乐、码头等重点场所;突出所有企事业单位、集中居住小区、农村危房等重点领域。

(二)整治内容

1. 消防安全领域。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设施设备不齐全,高层建筑、商场超市、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宗教堂点、群租房、“多合一”场所火宅隐患,电动车违规充电,小乱散企业电气线路老化、消防设施不全或损坏、安全培训不到位等问题。(责任领导:杨海林、付海霞、赵常春、殷中国、贾军、李修启、吴天宇、樊继成、马宁、曹家欣、许晓华、徐玉祥、孙瑞、潘灏、卜冰,责任单位:派出所、安监所、民政办、工业办、城建所、城管所、中小学、幼儿园、各村)

2. 食品安全领域:重点检查中小学、敬老院、食品加工经营户等,对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相关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应急救援方案和设备等进行检查。(责任领导:付海霞,责任单位:食安办)

3.校园、医院安全生产。全面排查整治校舍教室、实验室、食堂厨房、体育器材、燃气水电、消防设施等方面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医疗机构消防设施、应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存在的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医疗废弃物处置的有关规定,加强医疗试剂等存储容器管理。(责任领导:付海霞,责任单位:医院、中小学、幼儿园)

4、农业安全生产。全面排查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业机械、海洋渔业等领域安全隐患,整治“三无”和“套牌”渔船,加强异地作业渔船管控,严禁渔业船舶在恶劣天气下违规作业。(责任领导:殷中国,责任单位:农经站、农技站、水利站)

5、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与城镇地下管网安全生产。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整治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道路施工等作业场所安全隐患。规范地下管网施工行为。重点整治出租房用于非法经营燃气行为,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改装、拆除、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行为。(责任领导:贾军,责任单位:国土所、城建所、城管所、各村)

6、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突出三轮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校车等重点车辆,严肃查处超员超载、超限超速、违法载客、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查严惩车辆非法生产、拼装、销售等行为,杜绝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客车出站上路运营等行为;严打“违章王”、“百吨王”、非法改装车辆。(责任领导:贾军,责任单位:三口中队、城管所、各村)

7、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重点排查烟花爆竹经营户非法、违规经营行为,强化经营业主安全培训资格证书情况;加强对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生产设备、生产流程规范化的检查,督促企业定期自查自纠,强化生产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教育;检查船舶修造,机械电气设备、焊接切割和作业场所安全。(责任领导:李修启,责任单位:派出所、安监所、各村)

8、加油站点安全生产。重点整治非法加油站点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加油站点。(责任领导:李修启,责任单位:派出所、安监所、大北村、尧河村)

9环保领域安全生产。重点针对污水处理厂、管网、养殖场沼气池及发电设备等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领导:樊继成,责任单位:生态办)

10、群租房安全生产。重点整治出租人、承租人未落实相关安全责任,出租的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未配备相关消防器材设施,安全出口和应急通道不通畅,私拉乱接电线、电动车随意摆放充电等行为。(责任领导:马宁,责任单位:派出所、综治办、各村、社区)

11、农村安全生产。重点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孤寡老人、重残病灾人员排查,全力保障弱势群体安全过冬;排查农村电动车违规充电行为,冬季用电安全等突出问题。(责任领导:各包片三套班领导,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居委会)

三、时序安排

(一)集中排查整治阶段。即日起至12月24日,各村委会(社区),镇直及驻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全面排查整改。隐患排查登记表于12月13日前上报镇安监所,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表于12月24日前上报镇安监所。

(二)日常检查整改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9月底,各村、各单位按照年初目标责任状及镇安委会统一要求,每月20日前上报本月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表。

(三)督查检查阶段。2020年10月至11月底,镇安委会将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综合督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督导检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并针对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走过场等行为进行集中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社区),镇直各单位及驻镇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始终保持工作恒心和韧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基本要求,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强化牵头单位主体责任、参与单位协同责任和行业条线领导分管责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强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对隐患整改不力、事故频发多发部门和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约谈,对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全力以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强化措施推动。各村委会(社区),镇直各单位及驻镇各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围绕“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主体”这一关键,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推进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坚决落实挂牌整治,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落实“四个一律”整治措施,对符合纳入“黑名单”条件行为的,坚决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要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刚性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强化督导督查。镇安委会将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组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对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力、工作进展滞后的,要进行约谈和通报;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将严肃查处并严厉问责。

联系人:陆沛钢,电话:644489

邮  箱:574861358@QQ.com。

 

附件:隐患排查登记表、隐患整改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