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工信发〔2019〕44号
关于印发《县工信局消防安全“排险除患”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各相关科室,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深刻吸取“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县冬季火灾防控工作,按照县消委会《关于印发〈全县消防安全“排险除患”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灌消委〔2019〕6号)工作要求,结合局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了《县工信局消防安全“排险除患”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实施。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2月6日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2月6日印发
县工信局消防安全“排险除患”百日攻坚
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全力做好冬季火灾防控工作,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县工信局决定于即日起至2020年3月中旬,在局系统内及全县船舶修造行业组织开展“排险除患”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重点检查火灾高危单位和薄弱区域,逐级压实监管责任,逐一落实防范措施,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有效控制亡人火灾事故,压降较大火灾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老旧建筑。将原系统内停产企业老旧厂房、家属区建筑纳入重点检查范围。重点整治普遍存在的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灭火器材过期损坏、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各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各相关科室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整治落地见效。
(二)用电用气安全。各相关科室要重点检查各有关企业关键场所用电用气安全,对电线私接乱搭、电动车违规充电,电气管线老化破损、气瓶摆放使用不规范等问题隐患要向企业及时指出并要求开展治理,要杜绝因电线、可燃气体管线引起的火灾。
(三)出租场地及“三合一”场所。各相关科室要认真组织开展原系统内停产企业出租厂房、“三合一”场所、船舶企业出租船台等重要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整治违规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各类障碍、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消防设施和逃生自救器材配置不到位等问题,督促出租房屋租赁双方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加强火灾防范工作。
三、时间步骤
集中行动工作时间自即日起至2020年3月中旬。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2月7日前)。各有关企业要结合实际,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具体措施。要迅速部署,采取可行方案,广泛发动,动员全体员工参与集中攻坚行动。
(二)全面摸排阶段(12月6日至12月24日)。各相关科室要根据分工对所管区域内老旧建筑、出租场地、“三合一”场所及相关行业领域开展摸排,建立单位底册(附件1),明确整治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同时请各有关企业做好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并于12月20日前将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附件2)盖章报送至县工信局运行与规划科(县行政中心449)。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3月10日)。各有关企业要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附件2),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各相关科室根据各自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清单,督促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跟踪督促整改,并完善附件1。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15日)。县工信局将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科室、各有关企业要清醒认识冬春季节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企业是直接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相关科室要按职责分工,进一步做细做实各项工作,确保综合治理取得实效。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科室要积极协调其他相关部门,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强化检查督促。各相关科室要经常深入企业,不定期对集中行动开展检查督促,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企业要加以表扬,树立典型;对整治不力的企业要予以批评。发现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企业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全县消防安全“排险除患”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排
查登记表》
2. 《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
附件1 | ||||||||||||||||||||||||||
全县消防安全“排险除患”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排查登记表 | ||||||||||||||||||||||||||
县(区): 灌南 填表单位: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 ||||||||||||||||||||||||||
序号 | 单位(场所)名称 | 所属类别 | 地址 |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排查时间 | 排查人员姓名 | 存在的问题 | 整改进度 | |||||||||||||||||
高层建筑 | ||||||||||||||||||||||||||
洗浴中心 | ||||||||||||||||||||||||||
“三合一”场所 | ||||||||||||||||||||||||||
餐饮场所 | ||||||||||||||||||||||||||
…… | ||||||||||||||||||||||||||
注: 1、填表单位,填写组织排查单位的名称,如,××镇、××园区、××局。 2、所属类别根据实际从“高层建筑、餐饮场所、洗浴中心、‘三合一’场所、群租房、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公共娱乐场所、宾馆、文博单位、民宿客栈、宗教活动场所、福利机构、医疗场所、施工工地、商场超市、地下空间”中选填一类; 3、排查时间按照YYYY-MM-DD的格式填写,如2019-12-15; 5、此表每月报送时,累计填写,滚动更新“整改进度”。 | ||||||||||||||||||||||||||
附件2
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
我单位(单位名称: ,地址: ;消防安全责任人姓名: ,电话: ;消防安全管理人姓名: ,电话: )已按照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江苏省火灾防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进行了自查,具体自查情况如下:
序号 | 检 查 内 容 | 发现的具体问题 | 整改部门或责任人 |
1 | 平面布置是否符合要求 | ||
2 | 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 ||
3 | 防火分隔是否到位 | ||
4 | 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 ||
5 | 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 ||
6 | 消防设施是否损坏停用 | ||
7 | 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 | ||
8 | 重点岗位人员责任是否落实 | ||
9 | 日常管理机制是否健全 | ||
10 | 宣传教育培训是否深入 | ||
11 | 其他问题 |
针对上述自查发现的问题,我单位承诺于201 年 月 日前完成整改。同时,将举一反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若有违反,我单位将自觉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主动接受监督。(单位自行确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期限,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将上述内容抄写至横线处)
(单位公章)
承诺人(法人代表): 承诺时间:
注:此承诺书由单位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公章,张贴于该单位醒目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