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20年起基本医疗保险将实行市级统筹,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标准、统一经办服务等,具体涉及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直以来都是市级统筹,此次变化不大,变动最大的是职工医保,我县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门诊慢性病待遇、住院待遇等标准均与市级不同。为确保医疗保障工作的有序进行,县医疗保障局多次召开研讨会、梳理全年医保运行数据、多方位测算、充分预估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及时与市局反馈,在确保基金平稳安全运行的基础上,充分保障我县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为明年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工作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