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其他
索 引 号: 11320724MB1623154C/2019-00119 信息分类: 其他,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事工作,人才工作,监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9-12-24
文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工作的通知》(灌政办发【2019】93号)文件精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具有本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重大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

县医保局:“三举措”做好九类困难群体参保登记工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工作的通知》(灌政办发【2019】93号)文件精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具有本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重大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困境儿童、县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特别扶助对象等重点医疗救助对象,以及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予以全额资助。为保障这九类困难群体及时享受医疗待遇,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县医保局积极谋划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有力落实好2020年九类困难群体参保工作。一是建立沟通联系机制。主动加强与县扶贫办、民政等部门沟通协作,确认享受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政策的人员名单。二是准确录入信息。加班加点对人员名单进行筛查比对,避免数据重复,准确录入九类困难群体参保信息,及时操作系统参保标识。三是做好及时反馈。对提供有误和存疑数据按照原渠道退回,由职能部门尽快查找原因,并于规定时间内重新报送正确数据,县医保局对反馈回正确数据及时进行系统操作,确保资助对象全覆盖参保、不重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