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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892X/2019-00232 信息分类: 其他, 科技、教育,教育,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9-12-24
文号: 灌教发〔2019〕71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灌南中专:当前正值流感高发季节,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流感疫情的发生,确保在校学生(幼儿)身心健康,现就做好今冬明春校园流感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各单位、学校要从对在校学生健康负责和维护社…

县教育局 县卫健委关于加强冬季校园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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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灌南中专:

当前正值流感高发季节,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流感疫情的发生,确保在校学生(幼儿)身心健康,现就做好今冬明春校园流感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

各单位、学校要从对在校学生健康负责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冬季以流感为主的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流感防控工作的指导,成立机构、明确职责、完善防控体系。各学校与医疗卫生机构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做好学校(幼儿园)等重点场所人群流感防控工作。要及时研判疫情形势,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各学校要明确职能部门、班主任、保健教师的防控职责,强化流感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疫情监测,及时有效处置

(一)落实综合防控措施。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全国流感监测方案(2017年版)》和《住院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监测方案(2015年版)》要求,充分发挥流感监测医院和网络实验室作用,加强流感样病例监测与样本报告,密切跟踪流感病毒变异情况,及时指导防控。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晨检和因病缺课登记跟踪和上报工作,对疑似病例、聚集病例信息按要求和流程报告。当出现聚集性疫情时,应立即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并在县疾控中心指导下,做好病例管理,疫情跟踪,有效落实隔离、通风和消毒等措施。发生疫情的学校(幼儿园)不得组织集体活动,并根据疫情波及范围和发展趋势,在县疾控机构流行病学评估的基础上,可采取停课等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二)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做好疫情应急准备工作,当学校(幼儿园)出现流感散发病例时,学校应将患病学生单独隔离,避免接触其他儿童,并及时通知家长带其就医或回家休息;一旦发现聚集性疫情,要第一时间告知卫生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标本采集和检测,落实病例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以及通风、消毒等措施,及时有效措施处置疫情,防止扩散。 

(三)实行预检分诊制度。各医疗机构落实预检分诊制度,积极救治患者,并做好流感样病例登记、报告、采样和送样等工作。 

(四)保持校园环境卫生。各学校(幼儿园)要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切实做好人群聚集场所消毒工作。

三、加强健康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开展针对学校、托幼机构的健康教育,制定并采取专门的宣教措施,提高师生对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同时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向社会公布流感监测结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网站、宣传橱窗、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向学生和家长广泛宣传流感防控知识,教育师生注意个人卫生,采取防护措施,做到勤洗手,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掩住口鼻,外出时佩戴口罩、避免去人多拥挤且空气流通不畅的场所,均衡饮食、充足休息、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指导家长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若出现发烧或上呼吸道症状时,应及时就医。同时,在坚持自愿原则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学生接种流感疫苗,预防流感病毒感染及并发症。

 

灌南县教育局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