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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8946/2019-00197 信息分类: 其他,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9-12-30
文号: 灌民发〔2019〕75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各镇民政办、各养老机构、局属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灌南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精神,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深入开展为期1年的安全生产专项…

灌南县民政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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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民政办、各养老机构、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灌南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精神,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深入开展为期1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现将《灌南县民政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灌南县民政局

                                                                             2019年12月6日

 

 

灌南县民政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灌南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11月底,在全县民政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领导小组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潘井连  局  长

副组长: 许曙庆  副局长

毕喜悦  副局长

成  员: 刘    王会楼  王  俊  杜华超  史华霞

成文华  王  蔚  张  波  王以军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联络员:刘       联系电话:83221256

“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分组分工:

带队领导:潘井连

督查一组组长:毕喜悦

成员:王以军(联络员)  杜华超  成文华  张  波

王  蔚  王  涛(消防)

督查范围:分管条线的安全生产及正在施工的民政项目,突出对殡仪馆、公墓、救助站、婚姻登记处安全设施的隐患排查。

督查二组组长:许曙庆

成员:刘  赟(联络员) 王会楼  史华霞  王  俊 

王  涛(消防)

督查范围:分管条线的安全生产及正在施工的民政项目,突出对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福彩销售站点安全设施的隐患排查。

二、整治目标

在前期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基础上,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民政服务机构清查见底、登记造册率达100%,实体性安全隐患、火灾隐患全部进入整改程序并得到有效整改,消防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和日常管理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民政服务机构事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

三、整治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范围为各养老机构、局属各单位等民政服务机构。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安全生产共性问题的整治

1、消防安全整治。依法建立并落实民政服务机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和执行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维护保养制度,确保系统运行正常;对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2、食品安全整治。按照有关规定对食品留样备查,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各养老机构每周应至少检查1次老年人房间有无过期食品。

(二)加强安全生产个性问题的整治

养老服务机构。严格落实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列出的标准要求。内设医疗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服务的医生、护士等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与临近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共同制定应急医疗救护服务方案。建立机构内感染预防和处置办法,有消毒和隔离制度。建立每日房间巡查制度,重点观察并记录老年人的身心状况,以及房间内是否有私拉电线、私接大功率电器等安全隐患,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通知监护人。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对养老服务机构公共区域进行实时监控。

救助管理机构。健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受助人员及时发现机制,对接受救助的人员坚持“逢进必检”,对机构内设施开展动态检查,绝不允许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出现在生活区。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和受助人员开展紧急疏散逃生演练,对站外托养机构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做到有效监管。

殡葬服务机构。落实殡葬服务机构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配齐安全设备,充实人员力量,设立安全疏散标志和疏散通道,会同交通、消防等有关部门有序做好殡葬服务机构及周边人员分流、交通疏导、火源管控等工作,严防踩踏、火灾等事故发生。

婚姻登记机构。制定特殊日期登记应急预案,视情在登记高峰日选择适宜场所设立临时登记点,合理安排预约登记,引导错峰登记,避免因“扎堆”登记引发纠纷,造成群体性事件。     

福利机构。切实提高福利机构安全防范能力,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夜间巡查力度,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向入住对象宣传用火、防火等安全知识。加强民政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意识,为老人、儿童营造了安全、舒适、温暖的入住环境。

福彩销售站点。安装监控系统并确保监控无死角,建立监控资料存档制度。销售站点内强电、弱电、综合布线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达到相关技术要求。要针对系统故障、安全事故、公共暴力事件等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正在施工的民政项目。严格履行建设程序,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时足额拨付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经费,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项目现场的巡查,消除安全隐患;禁止项目未通过验收先投入使用。

五、治理时间和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从2019年12月底至2020年11月底,分为学习动员、自查自纠、专项检查、督查整改三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2019年12月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突出问题、整改意见,深入学习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在“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上部署要求,深入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1月至9月底)。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2019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今年以来本单位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情况汇总,梳理汇总省、市考核巡查以及安全生产巡查、大排查大整治和明查暗访等集中移交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没有完成整改的,书面说明理由报送民政局安全生产办公室,为开展集中整治提供问题隐患清单。2020年1月至3月底,结合年末岁初安全生产特点,聚焦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及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2020年4月至9月底,完成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同时,逐项梳理出在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明确本部门、责任人和措施建议,成熟一个、研究一个,及时作出制度性安排,不断夯实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0年10月至11月底)。各检查小组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各单位突出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民政局依据隐患清单,集中开展督查督办、督促各单位推进问题整改,建立有力有效抓落实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2020年11月20日前,各单位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报送县民政局安全生产办公室

2020年11月底,召开专项整治行动总结会议。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专项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感、紧迫感,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深刻汲取“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平稳向好。

(二)强化组织领导。县民政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单位要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全面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针对专项整治行动时间跨度长、整治标准要求高的实际,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扎实推进,集中骨干力量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务求取得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

(三)强化问题整改。要坚持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强化立查立改、边查边改,严格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尽快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

(四)强化协调联动。局安全生产办公室将抽调1名专职人员参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信息报送和定期会商制度,各单位定期向局安全生产办公室报送进展情况;局安全生产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协调调度会,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进一步加快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六)强化舆论宣传。要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在社交平台加强宣传并公开举报电话,引导全体职工和社会群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系统齐抓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推动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灌南县民政局

                             2019年12月6日

 

 

 

灌南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