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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295/2019-00261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建设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气象、水文、测绘、地震,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9-12-16
文号: 灌发改发〔2019〕87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发改发〔2019〕87号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南京和南通现场推进会议精神 加快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全力打好长江大保护攻坚战的通知 县各相关部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思想和国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省委、…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南京和南通现场推进会议精神 加快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全力打好长江大保护攻坚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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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发改发201987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南京和南通

现场推进会议精神 加快推动重点工作任务

落地见效 全力打好长江大保护攻坚战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思想和国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省委、省政府今年4月和9月分别在南京和南通召开了长江大保护现场推进会议,省委书记娄勤俭和省长吴政隆出席两次会议并讲话,要求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切实把“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作为坚定“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坚强决心和具体行动,进一步增强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坚决打好长江大保护攻坚战。

为贯彻落实两次现场推进会议精神,推动会议重点部署落地见效,按照省长江办推进会议精神重点任务方案市推进会议精神重点任务清单,现将我县《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南京和南通现场推进会议精神重点任务清单予以印发,请据此职责分工抓紧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请县各相关部门每月23日前将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报送县发改委fgwzyh@126.com)。联系人:周跃华,联系电话:696558

 

附件1: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南京和南通现场推进会议

精神重点任务清单

2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南京和南通现场推进会议

精神部门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名单、联系电话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1212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1212日印  

 

附件1

 

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南京和南通现场推进会议

精神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一、南京现场推进会

(一)关于生态环境污染治理

1

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全面排查摸清情况。切实加大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危险废弃物的处置力度,对收集、运输、处理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全收集、全处理。

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

2

深入开展化工污染专项整治,依法严惩化工企业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严格监管确保达标排放,着力加强对危险化学废弃物的监管、处置,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强化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确保生产安全、环境安全。

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

3

扎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积极推动化肥和农药减量增效,严格控制农业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物排放力度,严格落实禁养区管理措施,加强非禁养区规模养殖污染治理,促进畜禽粪污多元化利用,切实削减农业面源污染。

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

4

扎实推进船舶污染治理,强化船舶污水垃圾处置设施运行监管,完善港口码头环境基础设施,加快化学品洗舱站建设,加强岸上污水垃圾接收设施与城镇市政处理设施衔接,推广应用节能环保船型。

局、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

(二)关于产业转型升级

5

坚决落实《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推进工作方案》,在解决“重化围江”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

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

(二)关于产业转型升级

6

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企业、园区必须关闭,对环保不达标的企业、园区必须关停,对落后低端企业、产能必须淘汰,对符合安全生产、环保标准的企业要支持技术改造、支持配套产业、支持完善产业链,对区域总体环境容量不足的要统筹规划调整,“一企一策”有针对性地实施。对关闭淘汰的化工企业和园区,研究制定合理的退出补偿机制。

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商务局

7

制定更加符合未来竞争方向的新型化工产业发展战略,布局高水平的化工企业和化工产业链;坚持“安全环保标准严于国家标准、项目技术水平高于行业水平”,协助省做好沿江重化产能向我有条件的地区搬迁转移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杜绝低端落后污染甚至不安全产能的“梯度转移”。

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

8

明确管控标准规则,产业环保标准、安全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做到统一严格、体系完善,化工项目认定等相关问题界定要内涵明确、界定清晰、表述具体清楚。严格执行产业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加快淘汰现有落后、污染产能,一律不批不建纳入淘汰和禁止目录的新项目。

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

9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大力培育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清洁能源、清洁生产等绿色产业,加快实施一批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重点项目,努力打造一批引领绿色发展的先进制造业集群。

发改委、工信局

(三)关于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10

加快实施《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运输走廊规划(2018—2035年)》,加快补齐交通基础设施短板,形成高效顺畅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11

加快推进港口一体化改革,推动航道区段标准、船舶标准、港口码头管理、通关管理“四个统一”建设。

12

加快发展铁水、公水联运,强化港口与铁路运输网络的有效衔接,推动港口大宗货物、集装箱集疏运方式由公路向铁路、水路转移。

13

加快干线铁路建设,大力推进连淮扬镇等项目建设。

(四)关于生态系统修复

14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要素,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达到“柔性治理”功效。加强退化湿地保护修复,推进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建设。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

15

高标准建设一批重大环保基础设施,尽快补上能力短板。

生态环境局

(五)关于长效机制建设

16

落实“多规合一”要求,在县层面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纠错机制。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编制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按照确定的环境管控单元实行高精度管控。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

17

严格落实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在严管严禁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正向鼓励激励机制,促进符合标准的好项目、技改项目加快落地。

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交局、住建局

18

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继续深化流域水环境质量双向补偿制度。积极开展排污权、水权、碳排放交易,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以市场化机制倒逼发展转型升级。

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

19

严格执行河湖长制,坚持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方案,把行政手段与科技、市场手段结合起来,进行综合整治管控。

水利局

20

县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肩负起“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大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项责任都要明确到具体人员。政法机关充分发挥利剑作用,对违法违规污染环境的企业法人加大追究刑事民事责任的力度。

县各有关部门

二、南通现场推进会

(一)关于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

1

坚持水土气一起治、水里和岸上一起查,分清轻重缓急,针对不同治理对象、治理阶段采取不同的治理方法,加紧解决突出问题、清理整治违法违规项目。坚持系统思维,对长期积累的环境问题,研究提出从源头上系统开展环境治理修复和保护的整体预案和行动方案。

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2

健全排污口名录,加强排污口整治。特别要深入开展溯源分析,抓住源头,加强管控,真正落实严控污染输入长江的责任和措施。

生态环境局

3

加快污水管网体系建设,加大截污纳管和雨污分流力度,加快实现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

住建局

4

推进工业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加强化工、印染、电镀等行业的污水治理,抓好企业预处理、园区集中处理等工作,加快工业污水与生活污水分开收集、分质处理,进一步提高处理效率和水平。

生态环境局、住建局

5

提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切实提升农村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坚持分类施策,宜接管的接管,宜集中的集中,宜分散的分散,健全完善运行监管机制。

住建局、生态环境局

6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大力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化肥农药减量,加快实施池塘养殖尾水处理排放,加强非禁养区规模养殖污染治理。

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

7

加强固废危废污染防治,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和《连云港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快建设一批固废危废处置设施,强化收集、转运、处置全过程、全周期监管,确保固废危废规范处置、科学处置。

生态环境局

 8

加强污染监管能力建设,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加密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布设,加强从污水源头产生到终端排放全过程水质水量监管,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充分发挥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作用,健全完善线索收集、联合交办、快速响应、跟踪督察的体制机制。

生态环境局、水利局

9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要素,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

(二)关于破解“重化围江”问题

10

认真落实《关于加快全省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推进工作方案》,按照“三提升一降低”要求,坚持统一的技术、环保、安全标准,立足全局,根据各地功能定位、比较优势,加大产业布局调整推进力度。

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

11

认真贯彻落实《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坚持“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大力支持达标企业和园区加快技术升级、完善产业配套。研究支持产业转型的政策措施,帮助取消定位的园区和关闭退出的企业谋转型,妥善解决好职工安置和再就业问题。

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商务局

12

依法依规加大行业整治力度。坚持实事求是,防止谈化色变,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和市场规律,分类施策、精准治理,优化产业布局、完善产业链条,加快构建绿色生态安全的现代化工产业体系。

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

13

大力支持省大型钢铁化工企业的优化布局、提档升级、转型发展工作。有关部门研究推动支持政策措施,积极帮助协调解决用地、用海、用水、能耗、产能、环评等问题。

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交局、住建局

(三)关于产业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

14

严格落实《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禁止和淘汰目录》,确保涉及长江的一切经济活动都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

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交局、住建局

15

提升产业含绿量,鼓励促进现有企业加大技改力度、加快转型升级、减少污染排放。按照“安全环保标准严于国家标准、技术水平高于行业水平”的要求,推动减量置换。

工信局、生态环境局

16

积极培育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清洁能源、清洁生产等绿色产业,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

17

把好项目招引源头关,坚持优先考虑生态效益,引进产业链高端环节,提升产业体系竞争力。

商务局

18

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南北园区共建,促进产业合理分工、优化布局,进一步提升产业链整体水平,提高产业集群整体竞争力。

工信局、发改委、商务局

(四)关于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19

加快实施《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运输走廊规划(2018—2035年)》。

20

加快发展公铁水多式联运,强化港口与铁路运输网络的有效衔接。

21

加快港口一体化改革,加强航道区段标准、船舶标准、港口码头管理、通关管理“四个统一”建设。

(五)关于强化机制保障

22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信心、保持定力、重点突破、科学治理,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相统一,紧盯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清单管理,实行挂图作战,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工作落实。

各有关部门

23

进一步加强与市对接,推动建立临界区县生态环境协作等机制。

生态环境局、财政局、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