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发〔2019〕50号
关于印发《新安镇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专项
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现将《新安镇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新安镇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新安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7日
附件:
新安镇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专项整治
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县民宗教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为确保我镇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度新安镇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排查对象
全镇所有经过审批登记且换证的宗教活动场所。
二、整治重点
1.火灾事故隐患。重点排查消防器材配备数量、有效期;电动车摆放充电情况;应急场地是否被占用;是否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责任人:新安派出所、桥西派出所、涉及村(社区)支部书记)
2.建筑物坍塌隐患。重点排查现有建筑是否存在明显墙体裂痕,是否存在建筑物附属坠落等安全隐患。(责任人:镇规建所、涉及村(社区)支部书记)
3.人员踩踏隐患。重点排查日常宗教活动中疏散通道设置状况组织疏散工作的安排;安全员履职情况、是否带标上岗、是否有应急疏散图、是否设置爱心座椅。(责任人:镇宗教办、新安派出所、桥西派出所、涉及村(社区)支部书记)
4.大型活动隐患。重点排查活动的组织报备、应急处置等是否落实,活动中是否存在暴恐隐患,以及活动中的食品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等情况;场所安全检查整改隐患、组织人员安全演练、安全培训等是否落实;开展活动前是否签订《宗教活动无安全隐患确认书》。(责任人:宗教办、涉及村(社区)支部书记)
5.食品安全隐患。设厨房的堂点必须到镇宗教办备案,必须严格落实罐装液化气的使用安全措施,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食品采购、制作全部留样备查。(责任人:镇宗教办、镇安监所、涉及村(社区)支部书记)
6.信访稳定隐患。(责任人:涉及村(社区)支部书记)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从2019年12月开始,2020年11月底结束,为期一年。
新安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12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