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政发〔2019〕51号 签发人:朱洪军
关于对镇第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号建议
的办理意见
王锦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老旧灌溉渠进行维修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水利工程建设的主题是农开、发改委、国土、水利等部门,工程质量千差万别,再加上渠道自身老化,管护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灌溉渠破损严重。由于工程产权全部移交至乡镇、行政村,缺乏必要的工程管护、维修费用、人员工资等,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维修经费的落实,二是由水利站要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对破损的灌溉渠进行检查,上报我镇需要维修的水利设施,由县水利局统一上报,由省厅审核批复后实施。
现经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决定先由村里出资对损坏较为严重的灌溉渠进行维修,同时,镇政府会争取农开项目补助,统一修缮损坏严重的灌溉渠。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5日
堆沟港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1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