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印30份)
长政发〔2012〕22号 签发:陈永先
关于办理“和恒·金色庄园”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报告
县人民政府:
我镇204国道西侧,三兴花园(长兴路)南侧地块“和恒·金色庄园”项目。因该地块至今仍然拆迁没到位,依据县规划局对该项目审批方案。除1#~ 3#楼不能实施建设,其他楼号都可以建设,现特此申请办理“和恒·金色庄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报告,请县人民政府领导予以批准。谢谢!
灌南县长茂镇人民政府
2012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