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文广旅〔2020〕2号
县文广旅局关于同意成立
“灌南县传统国学文化研究会”的批复
宋明法举办者:
你向我单位申报《关于成立灌南县传统国学文化研究会的申请表》等相关资料,我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对章程草案、资金、人员资格、场所设备等进行了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有关要求。经研究,我单位同意由宋明法举办成立灌南县传统国学文化研究会并担任业务主管单位。请你们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县审批局的有关要求,于规定期限内向县审批局提交申请材料。
灌南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 1月 20日
抄 送:县行政审批局。
灌南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0年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