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发改发〔2020〕2号 签发人:朱进法
关于拨付2019年地方储备稻谷轮换
补贴的请示
县政府:
依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南县2019年稻谷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灌政办发〔2019〕96号)精神,县发改委组织开展地方储备稻谷轮换环节利息补贴核查落实工作,现已核查结束。
我县承担地方储备稻谷的两个国有企业分别为灌南百禄国家粮食储备库,存储省级储备稻谷7500吨,县三口粮食储备库,存储县级储备稻谷2000吨。合计共存储地方储备稻谷9500吨。根据省、县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2019年全部进行了轮出,在规定的轮换期限内严格按照储备粮质量标准全部轮进,并经省、县验收通过,达到储备粮管理要求。相关轮换验收资料均已报县财政局审核通过,核查结果已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根据县政府稻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地方储备稻谷轮换补贴标准为400元/吨,扣除省、县已享受的轮换费80元/吨,实际补贴标准为320元/吨。按9500吨轮换量计算,合计应拨付稻谷储备轮换补贴304万元。请县政府安排县财政拨付到各申报企业。
以上请示,请予批复。
附件:2019年灌南县稻谷储备轮换补贴清册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