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发改发〔2020〕15号 签发人:朱进法
关于拨付2019年度秋季稻谷
市场化收购补贴的请示
县政府:
依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南县2019年稻谷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灌政办发〔2019〕96号)精神,县发改委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秋季稻谷市场化收购核查落实工作,现已核查结束。
我县共有28家企业申报2019年度稻谷市场化收购补贴,截止2020年2月28日,共有24家企业开展了稻谷市场化收购工作,经过核查时点库存,24家收购企业共计收购稻谷28579吨,相关验收资料均已报县财政局审核通过,核查结果已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根据县政府稻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稻谷市场化收购补贴标准为80元/吨,按28579吨收购量计算,合计应拨付稻谷市场化收购补贴2286320元。请县政府安排县财政拨付到各收购企业。
以上请示,请予批复。
附件:2019年灌南县稻谷市场化收购补贴清册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