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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295/2020-00005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粮食、盐业、烟草,粮食,请示
发布机构: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0-03-11
文号: 灌发改发〔2020〕15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发改发〔2020〕15号 签发人:朱进法 关于拨付2019年度秋季稻谷市场化收购补贴的请示 县政府:依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南县2019年稻谷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灌政办发〔2019〕96号)精神,县发改委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秋季稻谷市场化收购核…

关于拨付2019年度秋季稻谷 市场化收购补贴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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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发改发〔202015               签发人:朱进法  

 

关于拨付2019年度秋季稻谷

市场化收购补贴的请示

 

县政府:

依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南县2019年稻谷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灌政办发201996号)精神,县发改委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秋季稻谷市场化收购核查落实工作,现已核查结束。

我县共有28家企业申报2019年度稻谷市场化收购补贴,截止2020228日,共有24家企业开展了稻谷市场化收购工作,经过核查时点库存,24家收购企业共计收购稻谷28579吨,相关验收资料均已报县财政局审核通过,核查结果已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根据县政府稻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稻谷市场化收购补贴标准为80/吨,按28579吨收购量计算,合计应拨付稻谷市场化收购补贴2286320元。请县政府安排县财政拨付到各收购企业。

以上请示,请予批复。

 

附件:2019年灌南县稻谷市场化收购补贴清册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