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014309260/2020-0001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批复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3-10
文号: 灌政复〔2020〕8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县应急管理局: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提请对灌南县新安镇心连心大酒店、灌南县小喇叭幼儿园县级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摘牌的请示》(灌应急〔2020〕20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公消〔2006〕第194号)等有关规定…
时效: 有效

灌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灌南县新安镇 心连心大酒店、灌南县小喇叭幼儿园 县级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摘牌的批复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应急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提请对灌南县新安镇心连心大酒店、灌南县小喇叭幼儿园县级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摘牌的请示》(灌应急〔2020〕20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公消〔2006〕第194号)等有关规定,原则同意对灌南县新安镇心连心大酒店、灌南县小喇叭幼儿园县级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摘牌。

        下一步,你单位要会同县行政审批、市场局、教育局、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单位,举一反三,建立完善项目行政审批、事后监管、安全综合执法、事故隐患排查整改、重大隐患督办销号等工作流程,实现隐患闭环管理、销号,切实防范并杜绝各类事故发生;要会同新安镇政府、住建局、商务局、市场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加大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坚决防止并杜绝存在事故隐患主体改头换面继续经营等现象发生。



灌南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