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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471/2020-00014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公安、安全、司法,国家安全,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3-08
文号: 新政发〔2020〕4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新政发〔2020〕4号 关于印发《新安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委、总)支部,镇直各单位,各部门:《新安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已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新安镇人民政府2020年3月8日 新安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

关于印发《新安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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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发〔20204

 

 

关于印发《新安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委、总)支部,镇直各单位,各部门:

《新安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已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新安镇人民政府

202038

 

 

 


新安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确保实现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目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镇三套班领导、各村(社区)书记(重点村9个、一般村24个)、镇包村干部、相关办站所。

二、考核办法和内容

(一)考核办法。

由安监所、督察办按季度实行百分制考核,以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二)考核内容。

1.周报提交及时性。本项分值10分,周报每周三上午11:30前上交,当周提前、准时提报,得10分;延迟或者未报本周0分;一个季度累计3次以上未及时上报,本项在该季度为0分。

2.周报内容完整性。本项分值20分,周报信息完整填写及相关人员签字及领导审核签字完整,完整得20分,信息不完整0分;一个季度累计3次以上未审核签字,本项在该季度为0分。

3. 周报信息准确度。本项分值20分,安监所月度抽查隐患登记数据材料与实际情况比对,数据准确得20分,发现1例信息错误,扣除1分,以此类推。一个季度累计3次以上信息错误,本项在该季度为0分。

4. 隐患整改跟进度。本项分值20分,安监所月度抽查隐患登记在整改期限内是否完成整改并及时上报,发现1例未及时整改或者未上报,扣除1分,以此类推。一个季度累计3次以上未跟进,未按时整改,本项在该季度为0分。

5. 隐患排查覆盖率。本项分值20分,安监所月度按区域抽查隐患排查是否覆盖本村(社区),发现1家未覆盖到,扣除1分,以此类推。一个季度累计3次以上发现区域内未覆盖,本项在该季度为0分。

6. 隐患台账可追溯。本项分值10分,所有上报的隐患清单及跟进过程、整改记录要留存,抽查100%存档,不允许销毁,符合要求得10分,当周发现1例未存档,得0分。一个季度累计3次以上发现区域内未覆盖,本项在该季度为0分。

三、奖惩措施

(一)缴纳保证金。

村(社区)书记缴纳保证金1500元(重点村)、1000元(一般村),包村干部缴纳保证金1000元,相关办站所缴纳保证金1000元,三套班与分工村及分工条线进行捆绑考核,于331日前缴纳到镇财政分局。保证金由镇财政统一管理,罚没资金用于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结余保证金在考核结束后退还。重点村9个(镇郊、镇北、人民、镇东、镇中、曹庄、新东、于营、镇西);一般村24个(尹湖、大胜、刘元、渔场、硕项、公兴、袁闸、于圩、大庙、小庙、郝圩、管庄、武庄、武障河、闸北、小元、大户、东王、宋集、苏口、陈庄、大吴、相庄、龙沟);相关办站所8个(规建所、国土所、环保办、农技中心、农路办、民政办、文化站、控违办)。

(二)奖惩兑现

1.每季度考核没有出现一个安全生产隐患及事故的,且得100分的,除不返还所缴纳保证金,对村(社区)书记、包村干部、包片领导,办站所按1:1.2奖励;每季度考核没有出现一个安全生产隐患及事故的,且考核得95分的,对村(社区)书记、包村干部、包片领导,办站所按1:1奖励;每季度考核没有出现一个安全生产隐患及事故的,且考核得90~95分的,对村(社区)书记、包村干部、包片领导,办站所按1:0.9奖励;每季度考核没有出现一个安全生产隐患及事故的,且考核得80~90分的,对村(社区)书记、包村干部、包片领导,办站所按1:0.8奖励;每季度考核没有出现一个安全生产隐患及事故的,且考核得80分以下的,本季度不奖励。

2.被市督查组发现1个隐患且被通报的,分别扣除村书记、包村干部、包片领导、办站所每人保证金500元,依次类推,直至扣完为止。

3.被县督查组发现1个隐患且被通报的,分别扣除村书记、包村干部、包片领导、办站所保证金300元。

4.镇督查组进行不定时抽查,被发现隐患的,第一次扣除该保证金100元,第二次扣除保证金200元,第三次扣除该工作人员全部保证金,镇纪委进行诫勉谈话。

四、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镇安监所牵头督查考核,根据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镇党委镇政府审定。

本办法由镇安监所负责解释。

 

 

 

新安镇党政办公室               20203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