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建发〔2012〕34号
关于加强“两考”期间建设工程施工噪声管理的通 知
各有关单位:
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两考”工作直接关系考生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做好“两考”期间建设工程施工噪声管理是住建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高标准做好各项工作。
二、依法依规,严格落实规定。根据县政府会议,我县“高考”、“中考”考试期间,禁止一切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夜间作业。“高考”、“中考”考试期间,考场所在单位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的建筑工地昼间停止一切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三、形成合力,加大查处力度。各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要自觉遵守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施工噪声管控。安监机构要积极加强对建筑施工的噪声管理,加大检查力度和检查频次。突出对考点附近施工噪声检查和监管,对违反规定的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严肃查处,并将不良行为录入其信用记录,确保“两考”的顺利进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高、中考 施工噪声 管理 通知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2年5月31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