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政发〔2020〕10号
关于印发《堆沟港镇涉及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现将《堆沟港镇涉及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灌南县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日
抄送:县控违办
堆沟港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3月3日印发
堆沟港镇涉及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步清除安全隐患,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连云港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11月底,在全镇开展涉及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全镇城涉及安全隐患违法建筑整改,集中组织开展涉及违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依法拆除一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分类整改处置一批安全措施不到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违法建筑,为全镇规划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二、排查整治对象
各村及相关部门结合落实市、县有关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要求,切实将严重影响消防安全通道的高层建法建筑、压占各类管钱的违法建筑。属于违法建筑的群租房及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章搭建作为重点排查整治对象,集中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发现一起,处置到位一起,不留死角、不留安全隐患。
1.已建成使用的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民用建筑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顶层、通风井、消防通道等部位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
2.出租房屋10间以上及出租床位10人以上存在安全隐患的且属违法建筑的群租房:
3.压占各类管线特别是燃气管道且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
4.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章搭建。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长朱洪军为组长,各村支部书记、镇城建所所长、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片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及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下简称整治办),负责牵头协调、督查指导涉及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定期编印督查通报。日常工作由镇综合执法局具体落实,主要负责督查指导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对各村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插查、核实,现场确认。
四,整治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2020年2月一3月30日)。各村要明确专人负责,制定专项整治排查工作方案,对辖区内违法建筑进行无盲区、无死角精准排查,认真填写《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登记表》并及时上报镇整治办,要逐个类别、逐个排查、逐个登记到位,不搞一锅烩。镇整治办要认真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3月26日前完成排查汇总上报。镇控违办要加大指导力度,确保应报尽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4月一9月29日)。镇综合执法局对排查上报的存在安全隐患违法建筑实行拆除与分类处置并举的措施。6月底前完成市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涉及违法建设部分整治任务,9月底前基本完成其他专项涉及违法建设部分治理任务。
(三)长效巩固阶段(2020年10月-11月底)。镇整治办要开展“回头看”,针对处置不到位、漏报未处置等方面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制定工作措施,确保11月底前全面完成治理任务,迎接省、市、县专项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责任要实。开展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是中央及省、市县的重大工作部署。各村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人员,认真组织落实, 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位。镇整治办每月27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梳理后上报县控违办。
(二)底数要清。各村对辖区内存在安全隐患的建法建筑在开展网格化排查的同时,进一步理清违建项目的其体情况,将调查情况统计制表,随查随录,动态更新,做到不漏查,不漏报。对瞒报、漏报严重的村,经指导拒不整改的,将全镇通报批评。
(三)整改要快。对排查出来整治项目,要依法及时查处,按时间节点和要求整治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整改中的疑难问题,要及时汇总,研究上报。要把专项整治与查找深层问题、完善规范制度和督查整改有机结合,做到查处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
(四)督查要严。镇整治办每月将制定督查计划,持续开展专项督查,定期印发督查简报,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方式对各村工作进行核查,对工作后进村将联合镇纪委开展督办,拒不整改的将全镇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并纳入年度禁控违目标考核扣除相应分值。
附件:1.安全隐患边法建筑专顶整治登记衰
2.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排查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