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发〔2020〕12 号
关于指导企业做好应急预案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的通 知
各工贸企业:
为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有效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根据灌安办〔2020〕6号文件精神,企业要做好应急预案并做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规范编制《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贸企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加油站点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抓紧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关行业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二、广泛推动各单位开展以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现场处置方案、专项应急演练为主的应急演练,必要时可开展综合应急演练。演练项目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风险,具备针对性。
三、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演练形式以桌面推演为主、现场操作为辅。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和善后处置流程完整和规范,具备实战性和可操作性。
四、做好演练评估。演练之前对参与人员进行培训,演练过程进行完整记录,并在演练结束后召开评估会议进行再现和评价,需要时可对应急处置方案或者应急预案进行完善,切实体现演练的检验性。
附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桌面推演模板
新集镇人民政府
2020 年3 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