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014309156/2020-00008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0-02-27
文号: 灌统发〔2020〕6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统发〔2020〕6号 关于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统计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各镇统计站,各园区统计机构,局各科室,各下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统计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

关于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统计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字体:[ ]

 

灌统发〔20206

 

关于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统计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镇统计站,各园区统计机构,局各科室,各下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统计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统计调查有关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期间统计调查工作,现通知要求如下:

一、履行疫情防控期间统计服务职能

各镇统计站各园区统计机构局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本地区疫情防控要求,积极发挥统计工作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支持有条件企业复工复产,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凝心聚力、共克时艰。要明确工作规范,统筹计划安排,科学合理部署近期统计调查和数据生产,确保统计调查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优质统计服务。强化疫情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分析研判,组织做好国家统计局近期部署的快速企业问卷调查工作,履行好统计服务和统计监督职责。

二、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统计数据采集

各镇统计站各园区统计机构局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要找准疫情防控和统计调查工作的结合点、平衡处,在不违反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前提下采取灵活措施开展调查,及时解决统计调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统筹抓好各项工作,确保统计系统干部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根据国统字〔202015号文件要求,对疫情防控期间统计调查工作要求、统计数据有效采集的保障措施、报表报送时间安排等具体规定认真执行、落实落细,传达通知到位。

三、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统计调查质量

各镇统计站各园区统计机构局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和统计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调查制度,坚持依法统计、真实统计,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要筑牢数据质量防线,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年定报数据的上报和审核验收,严把平台数据审核关。要统筹调配好人员力量,注重优化工作流程,加强远程办公安全防护,维护统计调查工作正常秩序,确保统计调查数据质量不因疫情受影响。

 

                        灌南县统计局            

                       2020221

 

灌南县统计局办公室                  202022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