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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260/2020-00015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03-20
文号: 灌政办发〔2020〕16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灌部省市属单位:现将《2020年市县民生实事分解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强化责任意识…
时效: 有效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市县民生实事 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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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灌部省市属单位:

现将《2020年市县民生实事分解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全力以赴推动市县民生实事取得实实在在成效,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单位要认真研究部署承担的任务,细化实施方案,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县政府将强化民生实事落实和责任单位履职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听取市县民生实事实施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推进措施。县考核办要将民生实事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县综合考核体系,严格考核评价,确保市县民生实事圆满完成,努力让改革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附件:12020年连云港市50件民生实事分解落实方案

22020年灌南县民生实事分解落实方案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320

 

 

 

 

 


附件1

 

2020年连云港市50件民生实事分解落实方案

 

1举办春风行动系列招聘会80场次。力争新增城镇就业8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2.5万人。开发公益性岗位2000个。推动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6万人、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8000人。(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共同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各镇、各园区)

2为退役军人及军属定向提供7500个岗位。(牵头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各镇、各园区)

3扶持职工创业贷款3000万元。(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共同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

4帮助企业通过动产抵押融资不低于35亿元。(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

5培育示范家庭农场、合作社各100家。(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共同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镇)

6支持100个以上农村青年创业项目。(牵头单位:团县委;共同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

7改造40个老旧小区,治理城市危旧房屋4万平方米;维修加固危旧直管公房2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共同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

8改造海宁小区、新海花园等4个老旧小区电力设施;投入1.7亿元改造13.8万户农村老旧接户线。(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共同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各镇)

9实现全市物业管理全覆盖。创建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6个、市级文明示范小区10个、市级科普文明示范社区10家、示范物管项目20个。(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共同责任单位:县科协,各镇)

10.建设棚改安置房8800套。配建保障性住房300套、2万平方米。分配实物保障房700户,发放300户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提取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3100万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共同责任单位:新安镇、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审计局、县公积金中心)

11.推进农村住房改善工程,完成农房改善2万户。(牵头单位:县农房办、县住建局、各镇;共同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行政审批局、金灌集团、县文明办等)

12.铺设镇村供水管网2500公里,实现乡村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受益人口20万人。关停60座农村小水厂。(牵头单位:水务集团;共同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各镇)

13.新建市区公厕10座、农村公厕800座。(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人居办;共同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镇)

14.新改扩建旅游厕所62座。(牵头单位:县文广旅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15.改造中小学(幼儿园)校舍20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16.新改扩建中小学24所。(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17.新建幼儿园21所。(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共同责任单位:县审计局,各镇)

18.新创省优质高中2所、省优质幼儿园18所,全市增加普通高中学位7000个以上。(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19.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实现中小学校星级学生成长指导中心全覆盖。开展体育课堂教学改革,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建立中小学劳动教育体系,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实践和基地实践活动70万人次,举办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展。开展院士专家进校园巡讲5场,受益8000人次。(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共同责任单位:团县委、县科协,各镇)

20.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90%以上城区学校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午餐服务。成立县家长学校总校,办好FM102.1《教子有方》服务栏目,促进家校协同育人。(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21.放大集团化办学、结对共建、教育共同体效益,中心学校与乡村小学、教学点教师对口帮扶交流比例提高至20%以上,教师交流比例达到教师总数的15%。完成省名师空中课堂云海在线平台对接应用,为52万名义务教育学生提供名师在线答疑,实现省市优质教育资源全市师生共建共享。(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22.投入资金1亿元改善维修国省干线公路。(牵头单位:县交运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23.消除城区破损路面,建设海青路等10条便民道路。(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24.全市新增停车位1.1万个。(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共同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镇)

25.完成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60公里,桥梁改造20座。(牵头单位:县交运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26.举办全民健身日、百城千村健身气功、农民体育运动会等大型活动,举办全民健身系列比赛150项。(牵头单位:县文广旅局;共同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镇)

27.举办连云港铁人三项亚洲杯赛暨第二届一带一路铁人三项等省级以上赛事10项,举办市青少年体育竞赛15项以上。(牵头单位:县文广旅局;共同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镇)

28.新建两所妇幼保健院。新增20个标准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牵头单位:县卫健委;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29.新建5个景区红十字救护站。(牵头单位:县红十字会;共同责任单位:县文广旅局,各镇)

30.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医保目录新增70种抗癌靶向药、创新药,抗癌药报销比例再提10%。医保业务经办全部实现网上办”“掌上办。(牵头单位:县医保局;共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各镇)

31.实现基层医疗机构医联体全覆盖,下派200名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帮扶工作,建立20个基层名医工作室。(牵头单位:县卫健委;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32.做好健康文明宣传,加强居民健康习惯养成。实施慢性病规范管理,按季度对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患者开展健康随访,覆盖60%以上建档患者。(牵头单位:县卫健委;共同责任单位:县文广旅局、县医保局,各镇)

33.完成8万名职工加入互助医疗保障计划,打造职工第二医保。(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共同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各镇)

34.新普及应急救护知识6万人。(牵头单位:县红十字会;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35.实施旅游年票智慧化提升,年发行旅游通票20万张以上,建设智慧文广旅综合指挥平台。(牵头单位:县文广旅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36.在国省干线公路重点路段、桥梁加密路网运行监测设施,布设路网监测设施50余处。(牵头单位:县交运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37.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累计建成互联网医院4家以上。升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全市推广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健康卡应用向公共卫生领域延伸。优化全市统一医疗便民服务平台,实现实时挂号、报告查询、在线缴费等医疗服务。(牵头单位:县卫健委;共同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各镇)

38.完成绿化造林20万亩,其中成片造林5万亩。(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各镇、各园区)

39.创成国家森林城市。(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

40.改造11座污水提升泵站。建设墟沟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推进乡镇污水全收集、处理设施全运行。(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水务集团;共同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各镇)

4115条入海河流全面消除劣类。(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共同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各镇、各园区)

42.培树1000个庭院美化示范户。(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共同责任单位:县妇联,各镇)

43.新建省级绿美村庄44个。(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44.建设4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共同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局等,各镇)

45.完成200个以上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水务集团;共同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镇)

46.完成农村河道疏浚78条、224公里,建设生态河道9条。(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共同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

47.建设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朐阳公园等10个公园,完成苍梧绿园、郁洲公园、北固山公园改善提升。(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48.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社会面武装巡逻力度,提高见警率、管事率,提升群众安全感。(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各部门)

49.成立20个非诉讼服务机构,通过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超过5万件。(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50.全市县政道路消火栓补建976个、维修342个。建成凤凰新城消防站。(牵头单位:水务集团;共同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镇、各园区)

51.开展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私拉充电线专项治理,增建居民区充电设施,解决群众电动自行车充电难题。(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共同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供电公司,各镇)

52.实施玉带河闸拆建及13座病险水库消险工程。(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53.开展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整治。(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共同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镇)

54.加强餐饮行业卫生管理,全市食品抽检量达到6批次/千人,新建1家开放式便民食品快检中心。(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相关部门)

55.农畜产品抽样检测不少于500批次。(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

56.小麦和稻谷抽样检测不少于360批次。(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57.开展药品抽检不少于800批次,对全市8家疾控中心和132家疫苗接种单位实施全覆盖检查。开展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全覆盖专项检查。(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共同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各镇)

58.培育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先进单位15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先进单位40家。(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59.培育旅游十大名店、名社、名街、名馆、名厨、名吃。(牵头单位:县文广旅局;共同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

60.举办第三届农民丰收节。(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61.开展文化传承展示活动160场次以上。组织开展港城一家亲社区艺术节文艺演出活动300场次。开展文艺演出公益巡演1200场次以上。组织大中型文艺演出和展览展示100场次以上。(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旅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62.举办双拥演出活动30场以上。(牵头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63.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举办中医药就在你身边健康巡讲活动60场。(牵头单位:县卫健委;共同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

64.开展健康城市公益宣传进基层活动100场。(牵头单位:团县委;共同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各部门)

65.开展职工读书月系列活动,建设基层职工书屋、职工文化活动场所50个。(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县文广旅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各部门)

66.开展诵读艺术进乡镇进校园系列活动60场。(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共同责任单位:县文广旅局、团县委,各镇)

67.开展科普大篷车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60场次。(牵头单位:县科协;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68.市图书馆新馆投入使用,新建改造市图书馆分馆10家。(牵头单位:县文广旅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69.实施精准防贫专项行动,设立防贫保险金,保障纳入防返贫对象的10%农村户籍人口不返贫。新增乡镇扶贫产业园8个。(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共同责任单位:县审计局、各镇)

70.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市级层面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共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镇)

71.拓宽城乡困难家庭收入渠道,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

72.实施稳物价保民生工程,推行平价商店制度,创建20范平价商店。(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73.开展为1000名苦脏累险一线职工送温暖、送清凉、送疗养活动。(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共同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

74.免费为1万名上夜班的企业职工发放反光背心、安全头盔。(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

75.为1.2万名优抚对象提供免费体检。(牵头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76.实施关爱困境留守儿童海生草活动,为1000名困境儿童及家庭提供帮扶,开展心理辅导、安全教育等活动。(牵头单位:县妇联;共同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镇)

77.免费为2000名适龄儿童窝沟封闭牙齿。(牵头单位:县卫健委;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78.为5万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共同责任单位:县残联,各镇)

79.为1.2万名残疾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精准康复服务。完成1000名残疾人日间照料、1000名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为2万名重度和困难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为20000-14岁残疾儿童实施基本康复训练。建成融合教育资源中心100个。(牵头单位:县残联;共同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各镇)

80.新建30个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81.免费为12.5万名退休职工开展健康体检。(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各部门)

82.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活动。(牵头单位:县卫健委;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83.开展养老照护志愿服务3000人次以上。(牵头单位:县红十字会;共同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各部门)

84.发放家庭困难学生助学金8000万元,办理贫困大学生助学贷款1亿元。(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85.资助500名困难职工子女就学。发放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大病救助补助600万元。(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86.希望工程圆梦行动资助450名大学生。(牵头单位:团县委、县教育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

87.开展博爱活动,对1000户困难家庭实施救助。(牵头单位:县红十字会;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88.为4500人以上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


附件2

 

2020年灌南县民生实事分解落实方案

 

(一)教育现代化工程

    1. 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创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围绕政府管理、优质资源、保教质量等10项指标、47个要点,创建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围绕学校建设、校园建设、教育装备等6个方面、69个监测点,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年内实现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全覆盖。(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相关部门)

2. 建设淮河路实验学校、苏州路幼儿园。(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城投公司;共同责任单位:新安镇)

3. 完成苏州路实验学校、田家炳中学改扩建。(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二)医疗卫生提升工程

4. 推进县第一人民医院管理规范化、工作制度化、服务流程化、质量标准化,达到省三级综合医院标准。(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5. 招引医学人才100名以上,其中成熟型人才15名、应届毕业生30名、农村医学专业40-50名、其他医技人才5-15名;培育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30名,其他专业人员50名。(牵头单位:县卫健委;共同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三)社会保障提升工程

6. 建设社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新增香树湾、老中医院、老房管局和新文化小区等4个城区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档升级30个镇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7. 根据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及时动态调整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生活困难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保障标准,适时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四)农民住房改善工程

8. 实施农房改善项目21个、建设住房4072套。其中新安镇2个、堆沟港镇2个、田楼镇2个、三口镇2个、百禄镇2个、新集镇2个、李集镇2个、孟兴庄镇2个、汤沟镇1个、张店镇2个、北陈集镇2个。(牵头单位:县农房办、县住建局、各镇;共同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行政审批局、金灌集团、县文明办等)

(五)安置房建设工程

9. 实施盐西花园、泰瑞南苑、幸福花园3个项目,新建安置房1222套,建筑面积13.89万平方米,年内主体完工。(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共同责任单位:新安镇、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旧城(棚户区)改造工程

10. 完成征收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新安镇;共同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七)综合交通工程

11. 建成客运站、地下车库、公交车站、地下商场、综合楼、辅助用房、市民公园等。(牵头单位:县交运局)

    12. 完成235省道南延段、337省道灌南段建设。(牵头单位:县交运局;共同责任单位:新安镇、百禄镇、新集镇)

13. 完成北陈集大桥建设。(牵头单位:县交运局;共同责任单位:新安镇、北陈集镇)

(八)城区道路水系畅通工程

14. 启动实施城区部分道路黑色化改造,打通断头路,续建长江路、引羊路、扬州南路、军民路、鹏程路西段、富阳路、健康路(人民路至西湖路、新民路至悦来东路)和英雄南路等道路。疏浚中心大沟鹏程西路至惠庄中沟段,鹏程西路南侧新建节制闸,拦截北侧污水。(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城投公司;共同责任单位:新安镇)

15. 疏浚惠庄中沟2.3公里,向东连通花王河、盐河。尹渔大沟南侧兴文桥处增设节制闸,满足城区换水功能。(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共同责任单位:新安镇)

(九)镇村设施提升工程

16. 省级四好农村路达标县创建,完成农村公路危桥改造15座;实施农村公路主要干线破损路面修复,完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沿线绿化;加强运营管理,推进公交站点建设。(牵头单位:县交运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17. 改造农村三级管网600公里,降低供水漏损,提高供水质效。(牵头单位:县水务集团;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18. 完成44个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牵头单位:县水务集团;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十)平安灌南建设工程

19. 实施城市核心区监控补盲” “重点部位监控补盲” “人员聚集场所监控补盲”“智能卡口监控补盲”“高空五项工程,建成1000个监控点位、2000路视频监控,全部联网投入使用。(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20. 增设交通信号灯26处,恢复停用交通信号灯3处,改造交通信号灯1处,增设爆闪灯1处。(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城投公司;共同责任单位:新安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