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灌南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展涉及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
管委会各部门、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开展涉及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现将《灌南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展涉及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灌南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3月17日
灌南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展涉及安全隐患
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清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灌南县关于开展涉及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灌控办发〔2020〕1号)文件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11月底,在全园区开展涉及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园区内涉及安全隐患违法建筑整改,集中组织开展涉及违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分类整改处置一批安全措施不到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违法建筑,为建设“强富美高”的灌南提供安全保障。
二、排查整治对象
各企业、各部门要落实《连云港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切实将严重影响消防安全通道的违法建筑、压占各类管线的违法建筑及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章搭建作为重点排查整治对象,集中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发现一起,处置到位一起,不留死角、不留安全隐患。
1.已建成使用的高层建筑(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顶层、通风井、消防通道等部位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
2.压占各类管线特别是燃气管道且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
3.占用消防通道的违章搭建。
三、整治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2020年3月—3月26日)。园区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违法建筑进行无盲区、无死角精准排查,要逐个类别、逐个排查、逐个登记到位。3月25日前完成排查汇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4月—9月26日)。对排查上报的存在安全隐患违法建筑分类处置,6月底前完成县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涉及违法建设部分整治任务,9月底前基本完成其他专项涉及违法建设部分治理任务。各相关部门及企业按照工作职责,全力配合做好存在安全隐患违法建筑整治任务。
(三)长效巩固阶段(2020年10月—11月底)。要开展“回头看”,针对处置不到位、漏报未处置等方面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制定工作措施,确保11月底前全面完成治理任务,迎接市、县专项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责任要实。开展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是省、市、县的重大工作部署。相关部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位。
(二)底数要清。对园区内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在开展网格化排查的同时,进一步厘清违建项目的具体情况,动态更新,做到不漏查、不漏报。
(三)整改要快。对排查出来整治项目,要依法及时查处,按时间节点和要求整治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整改中的疑难问题,要及时会商,研究上报。要把专项整治与查找深层问题、完善规范制度和督查整改有机结合,做到查处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
(四)督查要严。园区安监局制定督查计划,持续开展专项督查,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开展督办。
附件:1.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登记表
2.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排查统计表
附件1
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登记表
企业名称: 日期:
违建 基本 情况 | 项目名称 | 隐患类型 | |||
违建位置 | 违建面积 | ||||
所属片区 | 违建结构 | ||||
建成时间 | 完成情况 | 已拆除 | 未拆除 | ||
审批情况 | |||||
图 片 对 比 | 拆除前 | 拆除后 | |||
处置 计划 |
填表人: 审核人: 联系方式:
附件2
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排查统计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违建 名称 | 违建位置 | 面积(m2) | 结构 | 隐患类型 | 完成情况 | 处置计划 | |||
侵占消防通道 | 高层 建筑 | 压占 管线 | 已拆除 | 未拆除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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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