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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391/2020-00002 信息分类: 其他,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0-04-02
文号: 灌自然资发〔2020〕11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李集镇同兴加油站地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方案 依据省人社厅、国土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在征地项目准备实施前,国土、人社部门应联合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方案。现对李集镇同兴加油站地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关于李集镇同兴加油站地块被征地农民 社会保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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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集镇同兴加油站地块被征地农民

社会保障实施方案

 

依据省人社厅、国土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在征地项目准备实施前,国土、人社部门应联合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方案。现对李集镇同兴加油站地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李集镇同兴加油站地块申请用地总面积0.3939公顷(报批面积0.4137公顷),其中农用地0.3939公顷。本次征地属四类地区,社会保障费73392元/人(含安置补助费15000元/人)。本次征收土地拟安置农业人口6人,需纳入城乡居民社会保障6人,社会保障资金金额44.0352万元(含安置补助费),安置以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日期为准。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