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我县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为进一步方便我县城镇职工购药,根据市局统一要求,自4月1日起实行全市范围内定点零售药店同城通刷。
正式实施后,城镇职工的医保卡在全市定点零售药店都可使用,即我县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可持卡在全市(包括县区)所有定点零售药店刷卡结算,其他县区(包括市本级)城镇职工参保人员也可持卡在我县定点药店刷卡结算。
此举将进一步推动市级统筹工作进程,大大方便我县参保人员购药。但同城通刷也将增加医保基金监管压力,我县医保局将把其他县区刷卡购药行为纳入基金监管范围,加大基金监管力度,规范购药行为,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