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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724MB1623154C/2020-00122 信息分类: 其他,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事工作,人才工作,监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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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县医保局目前已经累计将2430万元医保预付金拨付我县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助力我县的疫情防治工作,并根据疫情发展,及时调整追加。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县医保局密切关注并及时投入到抗击疫情的战斗中。自2月份以来,局党组连续召开会议,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市新型冠状病毒…

县医保局: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医保预付金24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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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保局目前已经累计将2430万元医保预付金拨付我县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助力我县的疫情防治工作,并根据疫情发展,及时调整追加。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县医保局密切关注并及时投入到抗击疫情的战斗中。自2月份以来,局党组连续召开会议,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与财政等部门协调,第一时间转发和印发相关文件,部署医保系统联防联控和医疗保障工作。

该局严格执行各项应急措施,及时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全部临时纳入我县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确诊的患者,先救治后结算,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同时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