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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471/2020-00037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3-16
文号: 新政发〔2020〕25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新政发〔2020〕25号 关于印发《新安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镇直各单位:现将《新安镇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安镇人民政府 …

关于印发《新安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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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发〔202025

 

 

关于印发《新安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新安镇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安镇人民政府

                              2020316

 


新安镇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2020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水平,提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更高水平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不断提高居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省卫健委《转发国家卫健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苏卫基发20198号)和市卫健委、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连卫基层201916号)、县卫健委关于印发《2019年灌南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内容

新安镇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455项,服务项目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和健康素养促进项目,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共包括19项规范。各类服务具体内容与标准见附件1

二、实施对象

服务对象为全镇范围内的常住人口。各项目工作量安排和补助经费挂钩,依据灌南县统计局提供的2019年度末常住人口数。

三、2020年主要任务目标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1、由家庭医生及服务团队对签约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进行归口管理,优先将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纳入签约对象,力争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全覆盖,不断扩大签约服务范围,扩大电子健康档案覆盖面。以镇为单位,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0%以上。镇要制定强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设推进务实应用计划和工作方案,按江苏省三个一工程推进会要求按时建设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务实应用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努力实现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相关问题和医疗卫生服务活动相关的信息有效归档,促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时动态更新。进一步加强健康档案在居民自我健康管理、家庭医生健康评估干预、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双向转诊、绩效考核监管等方面的应用,稳步提高电子健康档案使用率。

(二)健康教育

树立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将健康教育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重点疾病、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相结合,提高健康教育工作科学性和适用性,围绕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年版),以需求为导向,丰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结合APP、微信等信息化手段,传播健康知识和技能。结合各大卫生计生主题宣传日,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宣传活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及辖区内企业、学校等有需求的场所,开展目标定制式的讲座、咨询等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健康意识,共同关注健康。加强个体化健康指导,为重点人群制订适宜的健康教育方案,提高服务对象参与度和依从性。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工作。

(三)预防接种

1、以镇(街道、社区)为单位,将适龄儿童(包括流动人口)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要进一步改善接种服务环境,强化安全注射,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要合理布设接种单位,合理安排接种工作日,提高预防接种可及性。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加大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

(四)儿童健康管理

各级医疗助产机构要及时录入分娩信息,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妇儿保科要加强辖区的指导和管理,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导入信息,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以镇(街道、社区)为单位,新生儿访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90%以上。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各地要积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以镇(街道、社区)为单位,孕产妇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分别达到90%以上。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辖区老年人数量和身体状况,制订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时间,采取多种形式,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要按照规范要求开展老年人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保证必要的体格检查、辅助检查项目,采取书面体检报告等形式及时向老年人反馈体检结果和健康指导意见,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识。以镇(街道、社区)为单位,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七)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1、通过日常门诊、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等途径,加大高血压、2型糖尿病筛查力度,准确掌握患病情况,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按照规范要求,完成辖区内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的体检、随访评估、干预和转诊等服务工作。以镇(街道、社区)为单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要将慢性病随访工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相结合,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有效提升血压、血糖控制率。

(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加强疑似患者筛查,以镇(街道、社区)为单位,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全部纳入管理。对应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或)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

(九)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开展可疑肺结核症状者的筛查及推介转诊,对患者进行随访管理,监督其规律服药。以镇(街道、社区)为单位,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

(十)中医药健康管理

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继续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以镇(街道、社区)为单位,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0-36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65%以上。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专业人员培训。

(十一)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规范要求,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艾滋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分别达到95%以上。

(十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镇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要认真把握规范要求,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工作。

(十三)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建立以药具管理站、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的药具服务管理体系。落实省级免费避孕药具政府采购工作,按照规范要求,实施免费避孕药具计划管理、仓储调拨、发放服务、质量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

(十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建设健康促进镇(村)、健康促进医院和戒烟门诊,开展健康科普尤其是针对重点疾病、领域和人群的健康教育,建立全省健康素养监测和烟草流行监测系统,加强烟草烟雾危害控制,提供12320热线咨询服务等。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较上年度提高不少于2个百分点,15岁及以上人群烟草使用流行率降低到24% 以下。

四、做好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衔接

附件:1: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年版)

五、有关要求

(一)明确工作任务

1、落实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各单位要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继续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健康促进、免费避孕药具管理等14类项目。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4类项目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实施,管理主体按原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条线管理责任的通知》(连卫〔201847号)要求执行,其中老年人健康管理调整由委老龄健康处牵头负责,基层处配合。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主体责任,基层条线指导并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内部管理。在开展儿童健康管理过程中,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在全市建立幼儿园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的通知》(连卫妇幼201910号)要求,规范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

2、做好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衔接。2020年起将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项目中的妇幼卫生、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卫生应急、孕前检查等19项内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9项工作,依据《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版)》

3、明确年度任务目标。根据省级对我市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结合我县实际,调整确定2020年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目标(见附件1)。

(二)提高经费补助标准

2020年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标准比2019年提高5元,达到人均 80元。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19号)要求,各单位要按标准严格落实支出责任,确保项目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同时,保持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主体等相对独立和稳定,新增部分有5元用于村和社区。对村级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在绩效评价后及时拨付补助经费,严禁无故克扣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三)做好年度重点工作

1、加强基层预防接种工作。各地要认真落实市卫生健康委《转发<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连卫综合〔20196号)要求,推进儿童接种门诊标准化建设和预防接种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规范开展预防接种的技能和水平。严格落实《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落实三查七对等安全接种核心制度,做好预防接种工作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

2、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各地要深入开展电子健康档案核查,坚决剔除不真实档案,提高档案完整性、规范性。我市信息系统已具备向签约居民开放电子健康档案查询功能。家庭医生团队要主动告知签约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查询事宜,指导签约居民通过健康连云港APP、健康连云港微信服务号、我的连云港APP、连云港市居民健康网等查询本人电子健康档案,实现电子健康档案自助查询,个人基本信息自我维护。

3、以高血压为突破口促进医防融合。各县区要结实H型高血压惠民工程,积极参与国家基层高血压医防融合试点,重点在服务模式、激励机制、健康教育方式、信息化应用等方面探索创新,并以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服务流程再造、构建三位一体综合防治管理模式等作为重点,积极打造基层优秀实施方案。

(四)改进绩效评价

落实《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6号)要求,对相关工作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由各业务条线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绩效自评价,确有必要的,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加强项目的效果评价和成本效益分析,突出居民感受度和获得感。乡镇要落实项目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每年至少要对辖区所有承担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四次综合绩效评价。各地要组织开展项目十年评估,认真总结项目实施成效,客观分析存在问题, 并针对性地提出政策建议,将项目十年评估报告与典型案例于11月底前报县卫生健康委。2020年起,将各地按季度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的项目进展数据,改为每半年报送一次,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六、加强培训指导

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指导,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规范化水平。各地要结合实际,依托疾控机构等成立县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指导中心,制订本辖区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方案,包括政策解读、技能培训、技术指导等,以保障和增强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增加居民获得感,让基层群众切实受益。

七、加大宣传力度

2020年,各单位要将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信息提交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统一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查询。乡村二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张贴由国家卫生健康委或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制作的宣传壁报;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开展工作的,应当在宣传材料显著位置以醒目字体明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广泛播放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类细化服务内容,开展个性化宣传,有条件的可定期向辖区居民推送健康教育信息。

 

附件: 1、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

2019年版)

附件: 2、新安镇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

与标准

 

 

 

 

 

 

 

 

 

 

 

 

 

 

 

 

 

 

 

 

 

 

 

 

 

 

 

 

 

 

 

 

 

 

 

 

 

 

                                                                      

 

 

 

 

 

 

 

 

 

新安镇党政办公室                 20203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