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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156/2012-00012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统计,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12-06-26
文号: 灌统发〔2012〕21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加强各级领导统计知识特别是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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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各园区,各部门:
真实可信的统计数据是进行宏观调控和科学管理的重要基础,是政府统计公信力的重要体现。当前,在推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各级党政机关更加需要准确、及时的统计数据。为加强对各级干部的统计知识特别是《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促进统计工作的科学发展,惩处和预防统计上的违法违纪行为,使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重视统计、了解统计、运用统计,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培训对象
各级领导干部;同时鼓励从事经济领域工作的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学习。
三、培训内容
培训的重点内容是:《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统计基本知识。
四、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形式,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专题研讨班及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培训。一是要将统计知识特别是《统计法》及《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培训课程,师资主要由党校教师担任;二是对主体班次以外的培训学员,由党委组织部、县统计局联合举办专题辅导讲座;三是将统计知识特别是《统计法》及《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内容列入党校学员考试(考查)内容。
五、组织领导
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统计知识特别是《统计法》及《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工作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县统计局做好相关配合工作。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联系,创新宣传方式和宣传载体,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统计知识特别是《统计法》及《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中共灌南县委组织部         中共灌南县委党校
 
 
灌南县行政学校             灌南县统计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统计 法律法规 学习培训 通知
抄报:市统计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灌南县统计局办公室              2012年5月24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