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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156/2012-00013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统计,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12-07-26
文号: 灌统发〔2012〕25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组织开展全县联网直报统计监督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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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统计站,各园区统计机构,各“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县局各队科室:
为认真贯彻省统计局《关于开展联网直报专项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苏统字〔2012〕76号)文件精神和市统计局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联网直报统计调查行为,提高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保障企业一套表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联网直报统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统计监督检查,对企业统计人员进行联网直报再指导、再培训,切实保障企业独立真实上报的权利;使广大企业建立并完善统计基础工作,更好地履行法定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真实和完整地报送统计数据,为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检查内容
(一)按照国家五部委文件(国统字〔2012〕38号)精神,严肃查处违反联网直报“四条红线”(即:坚持不在基本单位名录库不得填报数据,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的统计违法行为。重点监测和查处干预联网直报企业(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资质内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全省服务业重点单位)的数据、非法代填代报原始数据的违法行为。
(二)全面落实《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的送达制度,依法建立政府统计调查与被调查的法律关系,告知调查对象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同时,要严肃查处联网直报中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统计违法行为,多次迟报、拒报的调查对象要依法进行处罚。
(三)要依法加强企业统计基础建设,督促企业设置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帐,建立统计报表审核、签署、交接、归档四项制度,坚持统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
专项检查工作分为专业梳理、自查自纠、督查指导三个阶段进行:
(一)专业梳理阶段(7月上旬)
县局各专业要对照检查内容,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梳理上半年联网直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为指导自查自纠和督查指导做好准备。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中下旬)
各乡镇、各园区及“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要严格对照检查内容,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县局各科室重点自查是否存在下发涉嫌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的文件,是否存在违反“四条红线”的行为;乡镇、园区重点自查是否存在非法代填代报、授意干扰企业独立上报统计数据的行为;企业重点自查是否准确、及时上报统计资料,依法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认真进行整改,力争通过自查自纠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督查指导阶段(8月份)。县局要根据监督检查的任务要求,制定督查方案,开展检查指导工作。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对一般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书面)告诫,责令整改;对突破“四条红线”和多次迟报、拒报的严重违法行为,要及时立案查处,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及时公开曝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确定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明确目标和具体措施,细化工作步骤和要求,确保专项检查取得成效。
(二)明确职责,强力推进。要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结合上报时间节点,加强沟通联系,加强协调配合,坚决依法查处和纠正联网直报过程中的统计违法行为。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专项检查契机,大力宣传《统计法》,使广大基层统计人员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的观念,明确其在实施企业一套表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增强独立直接按时报送统计资料的意识,为联网直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9月10日前,请各乡镇、各园区统计机构将专项检查总结材料报县局办公室。
特此通知。
 
 
 
                  一二年七月九日
 
 
主题词:统计 联网直报△ 检查 通知
抄 报:市统计局。
抄 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优化办,县法
制办,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经信局。
灌南县统计局办公室            2012年7月9日印发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