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政发〔2020〕22号
百禄镇关于开展第3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
通 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今年4月是第32个爱国卫生月。为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强化预防优先、打造健康环境,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第3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防疫有我,爱卫同行。
二、活动时间
4月1-30日。
三、活动安排
(一)“防疫有我、爱卫同行”爱国卫生宣传活动
1.充分利用镇村大喇叭、横幅、标语、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结合当前的疫情防控,广泛宣传在新时代继续深入持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于疾病防控、健康促进的重大意义。(责任主体:各村、宣传科)
2.积极动员和引导广大志愿者、青年、妇女、干部职工等社会力量参与爱国卫生工作,参与环境整治、疾病预防、健康促进、垃圾分类等工作。(责任主体:党政办、团委、工会、妇联)
3.把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具体要求有机融入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和卫生镇村创建之中,并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切实发挥带头作用。(责任主体:文明办)
(二)“同心携手、快乐生活”学校家庭爱卫活动
1.各学校举办以“预防新冠肺炎,养成良好习惯”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图片展。(责任主体:中小学)
2.开展“告家长一封信”、“小手拉大手”等活动,教育学生引导家长参与爱国卫生运动。(责任主体:中小学)
3.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志愿者开展一次“文明创建共参与、清洁家园齐动手”活动。(责任主体:党政办、团委、工会、妇联)
4.动员并组织全镇家庭开展一次家庭卫生大扫除活动,重点针对房前屋后乱堆乱放、室内卫生死角,并开展“翻瓶倒罐清积水、除害防病保健康”活动。(责任主体:各村)
5.组织开展一次校园疫情防控应急演练。(责任主体:中小学)
(三)“改善环境、共享健康”村镇环境整治活动
1.组织开展集镇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重点针对绿化带、小作坊、流动摊贩等环境卫生管理薄弱环节,彻底清除卫生死角、积存垃圾。(责任主体:百禄村、窑湾村、杨桥村、农护办)
2.组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结合疫情防控集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突出清理死角盲区,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责任主体:各村、农护办)
3.组织开展单位卫生大扫除活动。重点针对单位庭院、绿化带、办公室、食堂、楼道、储藏间、房顶、厕所、隐蔽角落等容易堆放垃圾杂物,且长期无人过问的区域,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和乱堆乱放,切实解决灰尘蛛网堆积、污垢淤积、害虫滋生等问题。(责任主体:各村、各单位)
(四)“摒弃陋习,预防疾病”文明餐饮践行活动
1.大力开展科学文明的消费观、饮食观宣传,引导人们坚决摒弃“野味滋补”的伪健康观念,拒买拒食野生动物。(责任主体:文明办)
2.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五进活动,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饮食卫生、厕所卫生等习惯。(责任主体:卫生院)
3.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大力倡导使用公筷公勺,引导餐饮服务单位提供公筷公勺服务,培养消费者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持续推进“光盘行动”,引导人们适量点餐、节俭养德。(责任主体:文明办、联系新集市场分局)
4.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强化人员管理,保证环境卫生,把好原料控制关、加工操作关、餐饮具清洗消毒关,确保食品安全。加强对网络订餐平台的监督管理,确保配送站点、配送箱等做到清洁卫生,每日消毒,确保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加强对送餐人员的教育管理,引导他们保持个人卫生、佩戴口罩,疫情期间严禁有发热、咳嗽、腹泻、咽部炎症等症状的人员上岗;提倡“无接触配送”及外卖封签,尽量避免面对面送取餐。(责任主体:执法队、联系新集市场分局)
5.强化对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的监管,严格禁止加工、售卖野生动物等行为,鼓励餐饮行业协会、餐饮单位、消费者等对滥食野生动物现象进行投诉举报。(责任主体:执法队、联系新集市场分局)
(五)“消灭四害、保障健康”病媒生物防制活动
组织开展以环境卫生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动员群众自己动手清理死角、清除积水、翻盆倒罐,组织专业防制队伍开展灭鼠、灭蟑、灭蚊、灭蝇活动。结合春季鼠、蚊等病媒生物的活动情况,重点开展蚊虫孳生地清理、春季灭鼠防鼠、越冬蚊防制等工作。(责任主体:农护办、联系县疾控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保障。各相关单位要提高对爱国卫生运动的思想认识,深刻认识爱国是核心、卫生是根本、运动是方式的爱国卫生运动内涵。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单位领导要亲自过问,安排专人抓专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序时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把爱国卫生运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确保爱国卫生月活动有声势、有特色、有成效。
(二)全员发动,强化职责担当。广泛发动,密切配合。要以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契机,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形成人人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共同推进爱国卫生运动,为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和健康城市建设凝聚力量。同时要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确保各项任务序时完成。
(三)讲求实效,强化督导检查。各相关单位要强化对各项重点任务的督导检查,按照工作任务定人、定时间,细化工作举措,与当前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结合起来,坚决杜绝只抓部署不抓落实的现象,严防走过场,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日常环境综合管理机制,确保爱国卫生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各村、各相单位将活动计划、方案及开展情况(含图片)及时报送党政办,联系人:杨敬玉,联系电话:564209。
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0日
百禄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