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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404/2020-0001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0-03-05
文号: 灌建发〔2020〕14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灌建发〔2020〕14号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燃气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燃气企业、汽车加气站: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更好的保障疫情期间全县人民安全稳定用气,全县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平稳有…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燃气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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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建发〔202014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燃气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燃气企业、汽车加气站:

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更好的保障疫情期间全县人民安全稳定用气,全县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平稳有序良好运行,现就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燃气企业、汽车加气站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上级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做好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并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科普知识。

二、各燃气企业、汽车加气站要做好疫情排查工作,全面掌握本企业员工信息及身体状况,做好防控检测,加强防控排查,真正摸清底数,务必精确到人。所有在岗人员每日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推广使用连易通疫情防控健康信息平台。申请人员可以通过下载安装我的连云港”APP,注册并实名认证,点击连易通,如实填写个人健康相关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个人专属连易通健康码。

三、各燃气企业要对前来办事人员进行询问、体温测量、详细登记。加气站要认真严格做好每辆加气车辆的信息登记,对司乘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登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

四、各燃气企业、汽车加气站做好办公区域和经营场所及场站内的病毒消杀工作;各燃气企业及汽车加气站要掌握外出办事人员的去向,并做好详细记录。

五、各燃气企业、汽车加气站在确保工作正常有序的情况下,增强防护意识,配备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物资,全体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特殊岗位增加配套防护用品,做好值班及应急值守工作。各燃气企业营业厅要对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尽量减少用户聚集,人与人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六、各燃气企业、汽车加气站要加强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场站设备和管线的安全检查和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尽快尽早、及时有效的处理。各燃气企业、汽车加气站要认真做好应急队伍和应急设备配备,开通抢修、抢险业务工作,确保疫情期间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和安全稳定供气。

七、各燃气企业、汽车加气站要教育员工本着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负责的原则,少聚会、少聚餐、少聚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携手、联防联控,打赢战。

 

附件:注册“连易通”操作流程图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34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3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