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建发〔2020〕35号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调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抓实抓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优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扬尘污染防治管控措施,有效改善全县空气环境质量,根据《灌南县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试行)》(灌污防指办发〔2020〕19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调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扬尘污染防治办公室(以下简称“局扬尘办”),作为我局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专职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潘龙飞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永先 副局长、地震局局长
朱海波 副局长、人防办主任
张 帆 党委副书记
姜 辉 党委委员
包 能 党委委员、城投公司董事长
李中勤 副主任科员
成 员:马凯平 刘从喜 于 宇 解晓东 王君华
刘晓娟 沈 慧 颜建华 吉 松
领导小组下设扬尘办,具体工作由建管处(安监站)牵头,统筹负责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市政道路、园林绿化、各类建材企业(混凝土搅拌站、砂浆及新墙材料生产企业),以及建设领域施工机械监管、杜绝超标排放等工作,公用事业科、城镇建设科、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园林所等单位明确专人负责。
二、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积极推动“智慧工地”、标准化工地等信息化建设,统筹推进建筑行业扬尘治理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开发、施工、预拌砂浆混凝土企业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激发各参建主体落实扬尘防治的积极性。
2.负责直管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方案审核、日常检查、执法移交、评优审核工作。负责督导建筑施工、房屋拆除、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等扬尘防治,指导各镇建筑工地做好扬尘防治工作。
3.负责督促绿色混凝土搅拌站、砂浆及新墙材料生产企业建设工作。
4.负责督导建筑工地文明城市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
5.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决定。
6.负责督导扬尘防治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逐步推广“智慧工地”信息平台。
三、工作机制
(一)审核机制
建筑工地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前,局扬尘办应对项目部扬尘专项方案进行审核,并对施工围挡、车辆冲洗设施等扬尘防治硬件设施进行现场踏勘,凡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的,要求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不许施工,强行施工的报送至建管处(安监站),将违法信息录入信用平台,并将该工地纳入重点监管对象。
(二)检查机制
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和混凝土搅拌站“双随机”抽查,采用多样化抽查方式,根据执法检查计划和工作安排,先确定抽查的事项内容、地域范围,最后以工程项目为总体,采取随机抽选和重点抽选相结合的方式选定调查对象,现场予以反馈检查结果,每次检查的结论作为评优评奖、行政处罚的依据。
(三)执法机制
开设扬尘执法处罚程序快速通道,对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建筑工地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行为行政处罚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对逾期仍未达到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责令其停工整顿。
(四)联动机制
局扬尘办将根据检查结果、省市县通报,向领导小组建议采取部门联动机制,包括:约谈法人,约谈工地扬尘污染问题项目的涉事单位、企业法人,通报扬尘污染问题,责令作出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承诺;一票否决,对扬尘污染问题被生态环境部查处1次、省级查处2次、市县级查处3次及以上的项目,一票否决,取消其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优质结构杯、玉女峰杯、扬子杯等创优评先资格;暂停执业,施工现场管理不力、扬尘污染严重、拒不整改或屡改屡犯的问题项目,暂停项目相关建设方负责人、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监理企业项目总监等相关责任人执业资格6个月;动态监管,对所监管工地建立管理台账,实行“红黄黑”动态评估机制,出现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严重的情况,暂停办理商品房预销售、预售资金拨付、竣工验收手续,将违规企业和个人纳入信用管理,录入连云港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平台、建筑市场与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
(五)保障机制
住建局为局扬尘办配备专门检查执法用车,保证专项办公经费和合理的人员待遇,落实扬尘防治信息平台的建设费用。专人管理扬尘防治资料台账,包括:《扬尘控制现场检查考核表》《项目评分汇总表》、检查通报、领导批示、执法建议、影像资料等。
(六)宣传机制
局扬尘办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抓好舆论引导,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营造政府主导、部门监管、群众参与、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
(七)投诉机制
认真受理投诉举报,有诉必查、有尘必处,形成震慑。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投诉举报,对工地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控措施不到位、裸露土方覆盖不严密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接到举报后,局扬尘办要立即组织相关人员依法展开调查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举报人。
(八)激励机制
局扬尘办将现场检查资料集中整理归档并定期梳理进行通报表扬,实行动态管理、集中考核,将扬尘治理考核结果与工程招投标、安全生产许可证、市场清出相挂钩,对扬尘防控优秀的企业,评优评奖优先倾斜,对扬尘防治不力的各类企业,降低其信用等级,限制其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乃至清出我县建筑市场。
四、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按照局党委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局扬尘办根据职责分工,分阶段细化重点工作,制定可量化、可考核、有时限的目标任务。
(二)加大部门协调联动,对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要加大协调力度,及时督促解决,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三)局扬尘办要改革检查机制,探索信息化创新,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一招鲜”。主动采取新技术、新手段,探索无人机航拍取证、扬尘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手段,化解检查难题,激发技术潜力,确保住建行业扬尘防治取得实效。
附件:灌南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扬尘管控责任分解表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7日
附件
灌南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扬尘管控责任分解表
序号 | 目标任务 | 措施要求 | 网格化管理 | 常态化管理 | 责任人 | 责任单位 | 责任领导 |
1 | 建筑施工工地 | 1、严格执行施工工地“六个100%”标准,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出入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物料堆放100%覆盖; 2、定期开展巡查。 | 分片包干, 落实责任 | 明确检查方法、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 于 宇 | 建管处 安监站 | 姜 辉 |
2 | 拆迁工地 | 王君华 | 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 张 帆 | |||
3 | 市政道路 水体整治 | 刘从喜 | 公用事业科 | 陈永先 | |||
4 | 园林绿化 | 刘晓娟 | 园林所 | 杨 军 | |||
5 | 各类建材企业(混凝土搅拌站、砂浆及新墙材料生产企业) | 解晓东 | 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 | 朱海波 | |||
6 | 建设领域施工机械监管、杜绝超标排放 | 1、对建设领域施工机械全面摸排登记并建立台账; 2、加大检测和巡查力度; 3、依法对超标排放进行处罚。 | 刘从喜 于 宇 | 公用事业科 建管处 安监站 | 陈永先 姜 辉 |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