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委会、镇直各单位:
《灌南县李集镇防汛排涝应急工作预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灌南县李集镇防汛排涝应急工作预案》
李集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1日
灌南县李集镇防汛排涝应急工作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提高镇政府抗御洪涝灾害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的能力,保证防汛排涝工作有序、高效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原则及依据
依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今年防汛抗洪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统一指挥,部门、村(社区)分级负责。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严格依法制订、修订防汛预案,实现防汛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洪灾的综合能力。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镇行政区域内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镇防汛排涝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宣传科、水利站、农业服务中心、人武部、派出所、财政分局、民政办、卫生院、土地所、城建所、安监所、城管队、广电等部门及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水利站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水利站,具体负责防汛排涝工作的组织、协调、处置工作。
指挥部及所属各组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调离现岗位的,由调整后的人员按岗位履行相应职责。
(二)职责分工
1.指挥部职责
(1)统一指挥全镇防汛排涝工作,宣布启动、终止镇防汛排涝应急预案。
(2)组织召开镇指挥部成员单位防汛排涝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好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制定各项防汛抗洪应急措施。
(3)下达抗洪抢险、本镇区域内各水库泄洪等调度命令,组织各成员单位实施防汛排涝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动员全镇人民参与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重建。
(5)负责其它相关工作。
2.镇防办职责
(1)及时掌握汛情、险情和灾情,向镇政府报告和对外发布汛情、灾情。承上启下,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提出防汛、抗洪、抢险的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为镇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传达镇指挥部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各项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的落实。
(3)负责镇级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剂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
3.成员单位及职责
(1)宣传科:负责镇区域内防汛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新闻报导工作。
(2)镇水利站:负责组织、指导全镇水利工程防汛抢险工作,做好所属水库洪水调度,确保排水畅通。负责汛情、灾情的综合汇报,提出防洪防台风应急措施,做好水利工程设施的防汛检查和水毁工程的修复。
(2)镇人武部、各村(社区)民兵营:根据镇指挥部的要求,组织防汛、抗洪应急抢险队伍,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
(3)镇农业服务中心:指导农口系统的防汛排涝、抢险工作。协调水利、林业、农业等部门搞好防洪抢险等工作。负责提出“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受灾救助政策、措施的建议。
(4)镇土地所:负责因雨水引起的地质灾害的监测防治等工作,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5)镇城建所:负责镇区域内排涝工程的规划建设和安全管理,组织人员对各村(社区)危房安全检查,做好危房有关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
(6)镇派出所:负责维护防洪抗险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疏导交通,保证防洪抢险物资车辆优先通行。
(7)镇财政分局:组织实施全镇防洪抢险救灾经费预算上报,接受救灾款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8)镇农电站:负责做好防汛排涝用电保障工作,保障全镇防汛等重要部门的工作用电。及时调度解决应急电源,解决防洪、抢险的电力需要。及时抢修受损的电力设施,恢复正常供电。
(9)镇卫生院:负责组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灾后做好防病、治病及防疫工作。
三、防汛准备
镇区域内防汛排涝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性、程序性、时效性、超前性和为群众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防汛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
四、应急响应
进入汛期,并有持续小雨、阵雨、中雨、暴雨时,监测员必须加强对河道的巡查,一旦河水变混浊并且有上涨的迹象,必须及时报告村(社区)委会和镇防汛指挥部,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结合预案果断处理。
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村书记(村长)为防汛责任人,负责本村范围内的防汛工作,技术上由水利站技术人员负责,同时组织好抢险队伍,其它村组织好预备队伍进行培训,保证拉得出,打得响。
镇防汛排涝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由领导带班,密切监视雨情、水情、风情、工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响应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洪信息畅通的责任。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广播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或其他方式联系,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二)队伍保障
镇人武部负责组织抢险突击力量,负责承担镇指挥部下达的抢险救灾任务。
(三)供电与运输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的准备及运输。
(四)治安保障
镇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物资保障
镇、村(社区)负责防汛救援时的基本物资保障,建立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由专人负责,确保抗洪物资供应。
六、法律责任
进入汛期时,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李集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