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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8911/2020-00004 信息分类: 其他,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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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为确保群众欢度“五一”假期,4月29日,灌南县公安局百禄派出所在开展对街面门店、加油站、液化气站、寄递业和学校等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中,发现两家沿街店面在非法经营瓶装液化气,遂当即将其查扣,并依法进行处理。当天上午,百禄派出所副教导员郎海根据所里整治…

灌南两家店老板非法经营液化气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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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群众欢度“五一”假期,4月29日,灌南县公安局百禄派出所在开展对街面门店、加油站、液化气站、寄递业和学校等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中,发现两家沿街店面在非法经营瓶装液化气,遂当即将其查扣,并依法进行处理。

当天上午,百禄派出所副教导员郎海根据所里整治行动工作安排,带领民警对百禄街沿街商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10时许,郎海发现在相距不远的街面上经营门店的陈某华、陈某亚不时从门店里搬出了液化气瓶,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判断这两家门店在非法存储经营液化气,遂带领民警进行检查。在陈某华、陈某亚经营的门店里,民警分别查出了10瓶和8瓶罐装液化气。两家对非法存储、经营液化气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查获的罐装液化气已移交相关责任单位处理,警方依法分别给以陈某华与陈某亚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