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三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2019年度监测统计工作的通知
县政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各镇统计站、妇儿工委办公室:
根据《灌南县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灌南县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两规》)以及市统计局、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关于开展“十三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9年度监测统计工作的通知》(连统〔2020〕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20年4月至5月开展2019年度监测统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测统计工作任务
2020年是实施《两规》的收官之年,高质量开展好监测统计工作,不仅能全面准确反映各地《两规》实施进展情况、所取得的成绩等,也能非常准确、清晰地反映各地在《两规》实施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对推进《两规》目标的全面落实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1.各镇要组织开展好本镇《两规》监测统计工作,充实调整监测统计工作机构,协调、指导和督促本级有关部门开展妇女儿童发展监测统计工作,收集、汇总2019年度指标完成情况,更新、完善妇女儿童发展状况数据库,形成2019年度监测统计报告。
2.县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在《两规》中承担的任务,按照《连云港市社会发展与妇女儿童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要求,认真填报灌南县妇女儿童基本情况等相关表格,并形成质量较高的2019年度监测统计报告。
二、监测统计工作要求
1.各镇统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在妇儿统计工作中的牵头领导作用,对本地区的监测统计工作进行部署、提出要求,对上报的监测统计数据从严把关、从严审核,并认真撰写妇女儿童监测统计报告,为进一步推进《两规》实施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2.各镇妇儿工委办要充分发挥服务协调作用,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全面完成监测统计任务、报送相关表格,主动为统计监测工作提供各种必要的配合和支持,确保统计工作全面完成。
3.各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连云港市社会发展与妇女儿童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确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等,收集、整理2019年度妇儿规划各项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分析、上报妇女儿童发展监测统计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有效。同一指标要做到“三个统一”:统一数据收集渠道、统一计算方法、统一报送口径。
4.各镇、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施规划工作实际,充分考虑分析重点指标变动原因的需要,适当增设相关指标群,更好地反映和体现本地区妇儿发展的趋势、优势领域和薄弱环节等。
5.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部门所承担任务(含量化指标和非量化目标)的完成情况,对2019年《两规》实施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查找问题和不足,重点是对弱项指标和未达标指标进行分析研判,形成内容详实的年度监测统计报告。有条件的各成员单位应根据《两规》中所涉及的指标,建立部门常规分性别统计报表制度。
三、其它事项
各成员单位请于4月30日前将灌南县妇女儿童基本情况表格以及实施《两规》2019年度监测统计报告,分别报送县统计局和县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需报送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各单位报送的表格需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各镇请于5月6日前将各地妇女儿童基本情况综合表、实施《两规》2019年度监测统计报告,分别报送县统计局和县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需报送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县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337室 联系人:方舒
联系电话:83968238, 手机短号:220713
QQ群:424015334
县统计局615室 联系人:王丹红
联系电话:83968609, 手机短号:645401
灌南县统计局 灌南县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3日
抄报:市统计局,市妇儿工委。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
灌南县统计局办公室 2020年4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