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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260/2020-00020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05-09
文号: 灌政办发〔2020〕28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各单位: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推动“促消费、增活力、稳增长、惠民生”,帮助广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加快恢复居民消费信心,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更好贯彻落实好《连云港市惠民生促消费十项政策》,现提出以下…
时效: 有效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民生促消费十项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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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各单位: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推动促消费、增活力、稳增长、惠民生,帮助广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加快恢复居民消费信心,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更好贯彻落实好《连云港市惠民生促消费十项政策》,现提出以下举措。

一、营造消费业态发展环境

除国家有特殊规定外,全面取消企业商户复工营业限制,不得对复工营业设置审批、备案程序。全面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加快推进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打击消费欺诈行为。积极培育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培育放心消费的名店、名社、名街、名馆、名厨、名吃。鼓励商家参加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联盟,试点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文广旅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组织百行万店惠民促消费活动

举办诚信让利消费季系列活动,采用政府补贴、商家让利、金融助力组合政策,引导各行业企业、商户参加消费季活动。鼓励诚信商家通过多种途径发放消费券、抵用券、打折券。鼓励银联联合县内银行机构优选合作商家开展折上折现金补助活动,针对小微商户开展铺底营销活动。(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局、县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灌南县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响应国人游港城活动

积极响应2020519日启动的国人游港城活动,县内国有收费景区每日发放一定数量免费电子门票,先期面向省内居民免费发放,疫情结束后面向全国居民免费发放。自疫情结束之日起,县内景点向全国医务人员免费开放一年,因地制宜制定其他产品优惠活动。(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文广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鼓励发展消费新业态

鼓励社区、社群电商发展,支持电商、快递企业与实体店、小区物业等合作,开展小区末端配送,发展新消费业态。进一步放大淮山药、百禄熏烧肉、灌南汤沟酒、地方特色农产品等网红直播经济影响力,鼓励直播销货”“短视频销货。(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活跃夜间经济

支持灌河路、新安商城、悦来集等场所规范打造夜生活示范街区(集聚区),在特定时间、特定区域放宽临时外摆限制,鼓励延长营业时间。疫情结束后,策划举办美食节、啤酒节、灯光秀、民俗文化演出等多样化活动,进一步繁荣夜间经济。(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鼓励汽车家电等大件消费

202051日至2023年底,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减按销售额 0.5%征收增值税。落实老旧汽车提前淘汰奖补政策,至2020年底,按三轮汽车500/辆、低速载货汽车1000/辆、微型客车2000/辆、小型汽车3000/辆的标准给予提前淘汰补贴。疫情期间,对淘汰老旧汽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原有标准的1.5倍,且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给予财政奖补。疫情结束后,组织举办汽车、家电、家居等展销会。支持节能、智能型家居家电产品,完善家电、消费电子产品回收网络,鼓励家电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活动。(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灌南生态环境局、灌南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消费扶农助困行动

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通过连云港市消费扶贫双创中心、连云港市博雅乐家消费扶贫点等各类扶农助困平台,开展公益助农 促销活动,运用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机制,帮助农业合作社、农 户等销售优质农副产品。鼓励预算单位食堂在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优先采购我市经济薄弱地区农副产品,采购量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采购总额的10%。加大消费扶贫帮扶力度,各驻村第一书记、定点帮扶干部做好扶贫产品推介工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妇联,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引导工会经费促消费

支持各单位提前发放2020年度节日慰问等工会福利。向建档在册的特困职工发放不低于 2500 元疫情期间特殊生活补贴。积极引导广大职工、工会会员到商贸、餐饮等服务企业购物消费,以实际行动参与惠民生促消费活动,推动服务业全面复苏。县总工会要充分发挥连工惠职工网络 服务平台作用,通过互联网拓宽销售渠道,帮助扶贫点解决农产品销售问题。(责任单位:总工会、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支持家政养老服务消费

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支持家政服务人员出示健康码后开展上门服务。实施家政服务、养老护理、托育服务等行业从 业人员职业培训奖励政策,培训40课时以上的,考试合格后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责任单位: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降低消费业态经营成本

加快落实国家、省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商户经营负担。降低担保费率,疫情防控期间,国有担保公司担保费下调 20%,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单笔500万元以下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以内,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给予不高于1%的担保费补助,降低反担保条件。(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灌南税务局)

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项促消费政策全面贯彻执行。本政策自发 布之日起实施。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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