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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084/2012-0003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工业、交通,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12-03-10
文号: 灌交〔2012〕26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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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灌政办发〔2012〕14号、连交传〔2012〕12号),切实加强春季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县局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开展交通运输安全大检查。现就有关事故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即日起,立即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查找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督促交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各重点单位和重点企业存在的隐患,切实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通过扎实有效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全国“两会”的顺利召开营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查内容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二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各单位内部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及时落实危险源监控和治理措施,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档案和重大危险源档案;三是加强在建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施工设备、施工临时用电、施工驻地和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等,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停工整改,直至整改合格方可开工;四是强化应急管理,完善安全应急机构和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等。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由3月6日—3月12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自发文之日起至3月12日,由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县局统一部署内容开展检查。
 第二阶段:专项检查治理阶段,由3月13日起至3月16日。各单位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全面检查,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各自分工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客运企业、港口码头、渡口渡船、公路设施、航道设施等进行一次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突出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治理。
第三阶段:督查整改阶段,由3月17日起至3月底。局安全办牵头,按照县局安排的具体检查内容,对全局春季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检查方法采取“看、问、听、评“等,即:查看生产活动现场管理和安全管理开展情况,抽查询问被检单位的有关人员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对检查单位安全工作进行总体评价,并对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四、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各单位要按照县局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周密的检查方案和任务安排,要在规定时间期限内完成,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局。
(二)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及时整改。各单位要对在建工程、客运企业、港口码头、渡口渡船、公路设施、航道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随发现随整改,对危及公路运营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要立即采取交通管制、完善限载限速标志、停工整顿等措施,并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工程施工单位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坚决不能开工。
(三)夯实责任,抓好落实。本次检查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书面检查方案,检查要有记录,记录要有带队人员、参加人员签字,凡因检查不到位和查出问题不及时整改导致隐患扩大和事故发生的,局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各单位要在3月底前将本单位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总结情况上报局安全办。
 
 
 
 
一二年月七日
 
 
 
 
 
主题词:交通 安全 检查 通知
抄送:市交通运输局,县安委办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2年3月7日印发
共 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