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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084/2012-00013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工业、交通,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12-04-25
文号: 灌交〔2012〕38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12年“五一”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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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五一”期间
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12年“五一”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五一”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五一”期间,城乡居民出行人数势必增多,交通流量加大,是各类事故的易发、高发期,交通安全压力增大。各单位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克服麻痹思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责任,督促交通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单位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责任,切实把节日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抓细抓实抓好,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突出重点,落实防范措施
各单位要将“五一”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加强现场监督巡查,解决突出问题,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海事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的监管,针对春季及“五一”期间渡运客流量较多特点,加大水上监管力度,督促乡镇政府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乡镇船舶安全监管,尤其要以集市渡口、学生渡口等为重点,强化现场巡航,坚决打击私渡、农用自备船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公路部门负责辖区道路畅通和行车安全,春季及“五一”期间要加强对全县主要干线公路、危桥险段、重要施工路段的安全巡查,及时处置病害路面和清除障碍物。要在危桥险段和事故多发地段增设齐全醒目的安全警示、警告标志标线,必要时派出路政执法人员现场维持秩序,确保道路畅通和行车安全。航道部门要加强对航道、航标和船闸等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航道安全畅通。运管部门要严格执行“三关一监督”职责,督促运输企业强化车辆技术性能检测,针对春季运输特点督促企业开展驾驶人员换季安全教育,督促运输企业落实春季及“五一”期间旅游包车运输安全措施,积极深化危险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加大安全监督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防止恶性事故的发生。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落实交通部的《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对汽车客运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三不进站”和“七不出站”制度落实到位。工程质监部门要加大对重点工程建设和危桥拆除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确保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稳定。各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指挥部要督促施工、监理等相关参建单位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强化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施工机构安全性能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自身特点加大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的检查频率,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强化管理和措施落实,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细化管理责任,扎实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办公场所要加强节日期间内保和消防及公务车、艇管理。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县局将对各单位“五一”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进行督查。
三、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五一”期间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值班和内部治安防范工作,各单位领导、值班人员以及重要岗位人员要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凡发生重大或重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跟踪掌握事态发展情况,坚决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杜绝信息倒流等情况发生,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得到有效处置。
请各单位将“五一”节前检查情况和“五一”期间值班表于4月26日前报县局安全办。
特此通知。
 
 
 
 
一二年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交通 安全 节假日 通知
抄送:市交通运输局,县安委办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2年4月24日印发
共 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