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涉及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现将《化工园区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企业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3月17日
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安全隐患违法建筑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障园区及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稳定发展大局,为园区认定和企业复产营造有利环境,根据《关于印发<灌南县开展涉及安全隐患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灌控办发〔2020〕1号)文件精神,经园区管委会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11月底,在园区开展涉及安全隐患违法建筑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和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开展涉及安全隐患违法建筑排查整治,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扎实排查隐患,彻底整治到位的同时,形成长效防控机制,切实提高相关领域的安全管理水平,创建安全环保绿色示范园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管网、建筑权属单位的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巩固园区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三、工作重点
根据灌南县防控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园区实际,划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
1.占压各类管线特别是燃气管道且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
2.与高压输电线路安全距离不足的违法建筑;
3.占用消防通道的违章搭建;
4.32家保留企业厂区内无规划、施工、消防等手续的违法建筑。
四、安排部署
本次专项行动从2020年3月开始至11月26日结束,按照安排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具体分三阶段安排部署。
(一)排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3月26日)
园区层面以各管网权属单位为主体,综合执法局和消防应急中心配合;企业层面以各企业为主体,各驻厂人员配合,对四类违法建筑进行全面精准排查,建立专项台帐资料,逐级审查,逐级负责,逐级签字,确保数据真实、准确,3月24日前完成排查汇总,确保按时上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4月至9月26日)
对排查上报的涉及安全隐患违法建筑实行拆除与分类处置并举的措施,对于纳入拆除范围的违法建筑,要与县行政执法部门密切沟通、相互配合,制定全面周密的拆除方案,依法依规、安全拆除到位;对于纳入整改范围的违法建筑,要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主动联系县级部门靠前服务,帮助责任主体彻底排除隐患,9月底前基本完成违法建筑的治理工作。
(三)总结阶段(2020年10月至11月底)
对前阶段工作进行回头看,对处置不到位,漏报末处置等方面露出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制定工作措施,11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并形成长效机制,为顺利通过专项检查验收做好准备,为园区长期保持安全稳定的局面打下基础。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专治工作领导小组,园区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条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条线工作人员和驻厂人员为成员,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认真排查,强化整治。
对于排查出的违法建筑要进行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紧盯不放、彻底治理,务必做到隐患排查到位、措施制定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妥善处置到位,严密防范因隐患整治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三)强化措施,严肃纪律。
专项行动开展期间,由园区监察室对工作进展进行检查督导,对工作责任履行不到位、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及时提醒、约谈,对于因个人原因严重妨碍整治行动、影响整治效果,甚至引发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要依据党纪政纪严肃追责。
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3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