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公路管理站根据县交通运输局安排部署,全面落实江苏省《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强化道路执法检查,对在道路执法检查中发现涉嫌违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将依法加以控制并通报公安部门。
今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贯彻执行《决定》精神,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江苏省市场监管、公安、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林业、海关、邮政管理等八部门决定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行,至6月30日止。
县公路管理站制订有力的工作举措,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协同监管,形成有效机制,细化责任分工,要求路政执法与超限治理人员加大监管力度,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形成强大的震慑声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