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工程建设指挥部,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推动企业深入学习贯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面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苏安〔2020〕3号)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宣讲“春风行动”的通知》(连交安〔2020〕3号)部署要求,现就组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宣讲“春风行动”通知如下:
一、集中宣讲时间
2020年4月15日至5月15日。
二、宣讲对象
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
三、主要形式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单位分别制定宣讲计划,局安全办组建宣讲团,根据计划深入企业集中宣讲《安全生产法》《江苏安全生产条例》中关于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法规要求,逐条解读《清单》明确的五个方面具体责任20项重点内容,指导帮助生产经营单位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生产经营单位集中观看《江苏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视频教材—深刻吸取“3·21”事故教训专篇》(以下简称《视频教材》),引导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讨论交流,认真对照反思检查,切实吸取事故教训,增强主动抓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能力。
(三)开展宣传咨询活动。走进企业生产一线,设置咨询热线、发放宣传单、播放宣传片等形式,主动向生产经营单位和群众答疑解惑,宣传普及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政策法规。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集中开展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宣传,大力营造学《清单》、明责任、抓安全、促生产的浓厚氛围。
(四)开展选树典型活动。积极在本地区、本行业按季度选树若干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先进企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带动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本年度第一季度先进企业名单(附件1)请于4月29日前报送局安委办,以后每季度先进企业名单分别于6月19日、9月19日、12月19日前报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宣传发动和推动企业学习贯彻《清单》作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抓手,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制定方案,坚持常态推进。
(二)注重宣讲效果。要针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规模大小、行业性质和分布特点等实际,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总监、一线班组长等各级各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宣讲活动,尽量扩大覆盖范围,确保宣讲效果。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常态化地开展宣传发动,督促企业将宣讲内容纳入班前会、月度例会、生产经营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以及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融入“安全生产月”以及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中,与隐患排查、巡查督查、执法检查、标准化建设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来推动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
请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总结上报好的做法和经验,局安委办将组织宣传推广。4月15日前报送集中宣讲“春风行动”实施方案以及联系人名单,5月14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统计表(附件2)报局安委办。联系人:董凡,联系电话:83219239,邮箱:554696357@qq.com。
附件:1.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先进企业名单
2. 各单位、各部门集中宣讲“春风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先进企业名单
单位(部门)(盖章) 日期: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典型做法 | 备注 |
附件2
各单位、各部门集中宣讲 “ 春风行动 ” 开展情况统计表
单位(部门)(盖章)
《宣贯方案》数 | 宣讲团数 | 集中宣讲 场次 | 《视频教材》播放场次 | 宣传手册 发放数 | 媒体宣传 专栏数 | 短信推送数 | 先进企业数 | 生产经营单位覆盖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