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发〔2020〕40号
新集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 知
各村(社区)、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赣榆“4·21”事故教训,结合全镇在督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如下:
各村(社区)、各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企业员工要熟知安全生产必知常识(见附件 1)。
各村(社区)、各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企业负责人要及时将相关安全生产警示标识、标志张贴到位(参考标识样式见附件 2)。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各所属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实名
制纳入新集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微信群,以便及时推送工作要求、工作动态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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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新集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5日
附件 1:
企业员工安全生产必知常识
1、在饮酒后当天不得进入企业;
2、不准穿拖鞋或赤膊上班;
3、不得携带火种进入仓库、车间等易燃易爆场所;
4、班组长要开好班前后会,提出针对性的安全措施,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定时、定点进行巡回安全检查;
5、进入生产现场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安全帽、防护手套、护目镜等);
6、坚持日常进入岗位前阅看设备操作规程内容和注意事项;
7、设备运行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在机台边沿,蹲、坐、立、闲谈、打闹;
8、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关闭设备,并立即上报安全管理人员,做到及时整改,不整改不运行;
9、要保持工作岗位现场和设备的清洁卫生;
10、要确保工作岗位无油污、无明火、无洒落的易燃物、无散失器材与用具;
11、要做到不漏油(物料)、不漏汽、不漏电、不漏火、不漏水;
12、厂内严禁私拉乱接电源,违规用电;
13、工作期间严禁存在:侥幸、麻痹、偷懒、逞能、莽撞、心急、烦躁、赌气、自满、好奇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