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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404/2011-00002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民政、扶贫、救灾,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1-02-01
文号: 灌震发[2011] 02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灌南县地震局内部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原灌南县地震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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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震发[2011] 02

 

关于印发《灌南县地震局内部绩效

考核办法》的通知

 

为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现根据本局实际,特制定地震局内部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评范围和对象

县地震局纳入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评内容和方法

1、考评内容:根据我局2011年度承担的市、县目标任务,对被考评人员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评,考评的主要内容为勤政、优政、廉政等方面

2、被考评人在月度、季度、年度内部绩效工作和重大事项推进情况通过自查后,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办公室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报主要领导审批后在内部公示。

3、按照工作分工,体现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季度签字制度,内部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考评格次认定由局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其他考核对象考评格次认定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4、按照月度、季度、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对参加绩效考核人员进行同期考评,并根据百分考核办法,对考评结果进行计分排名,并在内部公示。年终根据内部绩效考评结果,结合群众评议确定本年度考评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三、奖惩措施

1、按照内部绩效管理要求进行按时填写《地震局季度绩效考核表》,不能按时填写的,视同放弃考核;

2、每季度评为优秀格次的奖励700元,良好格次的奖励600元,合格的不奖不惩,不合格的惩200元;

3、连续两季度被评为不合格的,进行诫勉谈话,并报上级组织部门处理;

4、年终被评为优秀格次的奖励4500元,良好格次的奖励4000元,合格的不奖不惩,不合格的由单位向组织部门上报,申请调离岗位。

5、根据单位内部绩效考评中的优秀、良好和合格三类格次,单位在市局年终综合考评中获得一等奖的,分别奖给个人5000元、4000元、3000元;获得二等奖的分别奖给个人4000元、3000元、2000元。  

四、实施时间

本考评方案从20112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