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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724MB1623154C/2020-00136 信息分类: 其他,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事工作,人才工作,监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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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根据《关于省高值医用耗材联盟采购医保支付配套措施的通知》(苏医保【2019】85号)文件精神,县医保局积极谋划工作措施,督促医疗机构按合同规定与药企及时结算预付费用,引导医疗机构严格履行医药费用结付工作。目前,通过与县财政、县卫健委等部门沟通协调,已完成国家…

县医保局:完成医保谈判药品(医用耗材)医保基金预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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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省高值医用耗材联盟采购医保支付配套措施的通知》(苏医保【2019】85号)文件精神,县医保局积极谋划工作措施,督促医疗机构按合同规定与药企及时结算预付费用,引导医疗机构严格履行医药费用结付工作。

目前,通过与县财政、县卫健委等部门沟通协调,已完成国家组织的第二批医保谈判药品和“四市联盟”年采购医用耗材医保预付金拨款工作。

据了解,第二批医保谈判药品签订年采购金额为85.21万元,已预付30%医保金额10.62万元,签订“四市联盟”年采购金额为6.31万元,已预付30%医保金额1.90万元,主要涉及治疗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的32种药品和留置针、输液器等医用耗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