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县综禁办《关于报送2020年夏季秸秆综禁工作总体部署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县秸秆禁烧工作,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0年度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连云港市灌南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26日
附件
2020年度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收官之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要求,保障空气环境质量,保护水源地水质安全,切实做好今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一条河,不黑一块田”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工作,确保秸秆焚烧零火点。
二、时间范围
2020年夏季秸秆收割期间(5月26日- 7月底 )。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成立2020年度夏秋季秸秆禁烧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戚建民
副组长:谢中权 周 扬 徐建华 徐华楼 郭 瑞
成 员:李 烜 刘 强 孙 逊 王苏武 孙大成 倪 林 晏义蜂 封甜甜 戴 青 刘晓翔 石 霞 成大军 陈 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环境监察局,刘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落实责任。局全体人员按《2020年度夏季秸秆禁烧执法检查分工表》(附件1)分组分区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职责要求:1、重点时段夏季从2020年5月26日起至7月底,每天检查执法时间正常8:30-24:00,收割高峰实行24小时。其他时间执法检查,由领导小组另行通知。2、由各组自行制定班次,每组不得少于2人(不含驾驶员),班次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3、各执法检查组明确信息资料报送人员,每天下午5:30前报送《2020年度夏季秸秆禁烧现场执法检查日报表》(附件2)。4、各检查执法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刻报告检查组负责人,检查组负责人立刻报告总负责人。要及时办理省市县下达检查要求和现场核实任务;对露天焚烧秸秆、过火痕迹(超过300m2以上)等违法行为及县禁烧办交办案件,要依法从严从快作出查处,具体立案查处工作由县环境监察局或化工园区分局按程序办理。
四、其它要求
1、严格请销假制度,无特殊情况,执法检查人员不得擅自请假或离开岗位。确需请假的,按照局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2、凡是发现缺勤、迟到、早退,或者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开展执法检查的,按照局相关考核办法进行处罚;发现火点和过火痕迹等未及时上报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2020年度夏季秸秆禁烧执法检查分工表
2.2020年度夏季秸秆禁烧现场执法检查日报表
附件1
2020年度夏季秸秆禁烧执法检查分工表
注:督查人员的调整、充实,需经局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执行。每次督查需2人以上(驾驶员除外),采取轮流督查。驾驶员孟鑫尧(车辆:GFH080)、驾驶员付俊伟(车辆:G2325J)、驾驶员吴建利(车辆:G1298V)车辆备用。
附件2
2020年度夏季秸秆禁烧现场执法检查日报表
被督查对象: 督查人员: 督查时间: 月 日
填报人(签字): 第 组组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