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委员会,镇直各部门、各单位:
《三口镇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口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6日
三口镇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
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县关于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立即行动,以村(社区)为基础网格、以村(社区)、镇直各单位为责任单位,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大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大扫除、违法违规行为大整治、企业本质安全大提升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充分利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模式,采取“户户到、村村到”的全覆盖、拉网式、网格化的排查,通过一百天左右的集中攻坚整治,努力实现安全生产问题大起底、隐患大整治、监管大提升,建立常态长效联动监管机制,推动基层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5日至5月27日)。贯彻落实省市县会议精神,成立工作专班,结合实际制定方案,镇、村(社区)层层动员部署,确保工作扎实开展。
(二)排查摸底阶段(5月26日至6月19日)。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所有企业(无论规模大小、行业类型、有无手续、具体位置)全面排查见底,分门别类建档立册,6月4日前,将排查整治情况表、排查整治汇总表(附件3、附件4)经村(社区)、镇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逐级签字后加盖公章报镇安委办。同时,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及“小化工” 、疑似“小化工”、易燃易爆问题、违法违规企业要逐一建立台账,制定整治措施,限期整改销号。6月5日—6月9日,镇级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组织互查等方式对排查情况进行核查。(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19日至7月19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整治方案,做到彻底整治;对排查出的“小化工”和违法违规企业,聚力集中攻坚,坚决消除隐患。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次排查和整治结果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镇备案,把守土有责、担责尽责落到实处。
(四)检查验收阶段(7月19日到8月19日)。我镇将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排查和整治结果进行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排查“五个方面”。一是不论企业的规模大小、行业类型、有无手续、具体位置全部排查见底;二是未按规定纳入2017年“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的漏查漏报的化工企业全部核查上报;三是非化工企业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的全部关停取缔;四是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的小企业、小作坊和黑窝点全部分类处置;五是生产经营过程中生产工艺、原料使用、动火作业、产品运输等方面存在隐患企业全部责令整治。
(二)查清“五个有没有”。一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属于“四个一批”专项行动中漏查漏报的化工企业;二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擅自改变生产经营范围,违法违规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三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以挂靠、租赁和“厂中厂”等方式,违法违规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四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利用闲置、废弃、关停企业厂房以及居民住房等,违法违规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五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利用地处乡村、偏僻地区、废弃养殖场等,隐蔽性流动性强的小作坊、黑窝点。
(三)确保“八个见底”。厂房场地见底、生产设备见底、工艺流程见底、原辅材料见底、产品库存见底、运输方式见底、空置厂房见底、许可证照见底。
(四)做到“四个彻底”。对“小化工”和违法违规的企业,要坚决做到彻底断水断电、彻底拆除生产设备、彻底清理厂房、彻底清理生产原材料和产品。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任组长,李修启副镇长任常务副组长,镇三套班领导任副组长、各村(社区)书记、派出所、国土所、城建所、城管所、农技中心、农路办、食安办、文化站、执法队、民政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镇政府建立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制。
(二)明确工作职责。镇安监所要发挥“安委办”的牵头抓总作用,对重点行业领域、重要环节、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督查。派出所进一步加强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积极参与违法违规“小化工”排查,严肃查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国土所、文化站、城建所、城管所等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参与联合执法,全面做好相关保障和配合工作。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第一时间整改销号,排查出的“小化工”立即关停取缔。
(三)广泛宣传培训。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宣传,讲清违法违规从事生产经营的严重危害,明确告知法律后果,形成全社会参与、共同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良好氛围。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规章的知识培训,实现“机关全体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生产作业人员”三级全覆盖,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
材料报送联系人:吴昊;联系电话:13675259968(213204);传真:83552010。
附件:1. 三口镇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三口镇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村
(社区)生产企业排查整治情况表
3. 三口镇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镇生
产企业排查整治汇总表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