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县关于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要求,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特制定田楼镇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田楼镇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立即行动,以村(社区)为基础网格、以村(社区)、各相关部门为责任单位,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大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大扫除、违法违规行为大整治、企业本质安全大提升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田楼镇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充分利用“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模式,采取“户户到、村村到”的全覆盖、拉网式、网格化的排查,通过一百天左右的集中攻坚整治,努力实现安全生产问题大起底、隐患大整治、监管大提升,建立常态长效联动监管机制,推动基层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田楼镇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实施步骤是什么?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9日至5月27日)。贯彻落实省市县会议精神,成立工作专班,结合实际制定方案,镇、村(社区)层层动员部署,确保工作扎实开展。
(二)排查摸底阶段(5月27日至6月20日)。各村(社区)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所有企业(无论规模大小、行业类型、有无手续、具体位置)全面排查见底,分门别类建档立册,6月2日前,将排查整治情况表(附件3)经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报镇安监所。镇安监所根据村(社区)填报的排查整治情况表,整理汇总成排查整治汇总表(附件4),经镇分管负责人、镇党政主要负责人逐级签字后加盖公章报县专治办。同时,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及“小化工” 、疑似“小化工”、易燃易爆问题、违法违规企业要逐一建立台账,制定整治措施,限期整改销号。6月3日—6月8日,镇级以明察暗访、拉网式排查等方式对排查情况进行核查。6月8日—20日,镇对村(社区)上报的无法界定的疑似“小化工”,邀请县级有关职能部门逐一甄别,对全镇“小化工”及违法违规企业、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进一步制定整治方案。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20日至7月20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镇、村(社区)要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整治方案,做到彻底整治;对排查出的“小化工”和违法违规企业,聚力集中攻坚,坚决消除隐患。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对本次排查和整治结果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镇安监所备案,把守土有责、担责尽责落到实处。
(四)检查验收阶段(7月20日到8月10日)。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各村(社区)排查和整治结果进行全面核查验收。
四、田楼镇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是什么?
(一)排查“五个方面”。一是不论企业的规模大小、行业类型、有无手续、具体位置全部排查见底;二是未按规定纳入2017年“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的漏查漏报的化工企业全部核查上报;三是非化工企业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的全部关停取缔;四是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的小企业、小作坊和黑窝点全部分类处置;五是生产经营过程中生产工艺、原料使用、动火作业、产品运输等方面存在隐患企业全部责令整治。
(二)查清“五个有没有”。一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属于“四个一批”专项行动中漏查漏报的化工企业;二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擅自改变生产经营范围,违法违规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三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以挂靠、租赁和“厂中厂”等方式,违法违规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四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利用闲置、废弃、关停企业厂房以及居民住房等,违法违规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五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利用地处乡村、偏僻地区、废弃养殖场等,隐蔽性流动性强的小作坊、黑窝点。
(三)确保“八个见底”。厂房场地见底、生产设备见底、工艺流程见底、原辅材料见底、产品库存见底、运输方式见底、空置厂房见底、许可证照见底。
(四)做到“四个彻底”。对“小化工”和违法违规的企业,要坚决做到彻底断水断电、彻底拆除生产设备、彻底清理厂房、彻底清理生产原材料和产品。
五、田楼镇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措施是什么?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级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副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三套班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站办所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镇政府建立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镇专治办。
(二)明确工作职责。镇专治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对重点行业领域、重要环节、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督查。镇派出所积极参与 “小化工” 和违法违规企业排查,严肃查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农经服务中心、农技服务中心、环保所、国土所、规建办、供电所等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参与联合执法,全面做好相关保障和配合工作。各村(社区)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第一时间整改销号,排查出的“小化工”立即关停取缔。
(三)强化检查督导。镇党委镇政府领导、镇相关部门分片挂联督导各村(社区)开展集中整治;镇专治办要第一时间公布举报电话,做好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镇督导组要深入村(社区)、企业开展巡查督导,及时了解整治进展,检查突出问题,压实整治责任。各村主要负责人对集中整治负总责,镇纪委监委对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造成底数不清、整治不力、取缔不坚决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广泛宣传培训。深入开展宣传,讲清违法违规从事生产经营的严重危害,明确告知法律后果,形成全社会参与、共同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良好氛围。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规章的知识培训,实现“机关全体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生产作业人员”三级全覆盖,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
原文链接:http://xxgk.guannan.gov.cn/news/show-293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