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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404/2020-00050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0-05-22
文号: 灌建发〔2020〕54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建发〔2020〕54号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靠前服务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提前介入、靠前服务管理,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设立县…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靠前服务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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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建发〔202054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靠前

服务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提前介入、靠前服务管理,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设立县住建局主动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快速审批通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条件

凡被县加快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领导小组认可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工程质监、安监可以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快速审批。普通住宅、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在受理范围内。受理的工程项目应列入县政府年度民生工程或县政府年度重点工程项目计划内(以县政府年度文件为准)。申请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取得项目立项批文(备案);

  2.施工设计图技术性审查相关意见(单体面积大于300平方);

  3.已确定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并已签订相关合同。

  二、申请资料及办理程序

  (一)申请资料:

1.相关政府会议纪要或政府文件;

2.施工设计图技术性审查相关意见(复印件、原件核对);

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原件核对);

4.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6.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保证金缴存、工伤保险凭证;

7.建设单位提供的具备安全施工、扬尘管控的承诺书和现场照片。

  (二)办理流程:

  建设单位向县住建局行政服务窗口提交资料→办证窗口收件→(局内质监站、安监站,局领导审核签认)→局窗口发件。

  三、办理要求

    (一)相关政府会议纪要或政府文件作为提前介入、靠前服务的前置手续,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后3个月内补齐施工许可手续,超过3个月未补齐的要重新申请,否则停止靠前服务。

    (二)在办理过程中注意效率和质量的统一。窗口要做好与质监站、安监站的交接件工作,严格执行收退件制度。

(三)项目承建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被投诉举报,应积极配合县住建局质监站、安监站检查执法工作要求。

(四)抽查和监督指导重点放在工程结构质量和施工安全上,对每个项目进行抽查、巡查、抽测,对使用在实体的原材料进行抽检。对存在安全、质量问题较多的在建项目进行通报,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关建设主体组织整改。

四、强化落实主体责任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应坚持“安全第一、质量至上”,坚持属地负责、行业指导,多层管控、不留死角,严格落实承建各方主体责任。监督员要加强宣传教育,督促房屋建设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和责任人提高建房户安全意识,及时发现和消除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坚决杜绝质量安全事故。

 

  附件: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靠前服务申请表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522


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靠前服务

 

 

 

 

 

 

申请单位:                                         

填报日期: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工程地址


层数


施工单位


基础形式


勘察单位


结构类型


设计单位


招标方式


监理单位


施工合同金额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姓名


电话


电话


监理项目部

总监

姓名




电话




申请原因




建设单位对相关手续完善时限承诺




质监站意见

审核人:

安监站意见

审核人:

建设局意见

审核人: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5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