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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404/2020-00055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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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县住建局印发了《2020年灌南县住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灌建发〔2020〕5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出台的必要性和主要内容等方面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出台《实施方案》?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

《2020年灌南县住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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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住建局印发了《2020年灌南县住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灌建发〔20205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出台的必要性和主要内容等方面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出台《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住房建设领域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成立2020年灌南县住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局长任组长,县住建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科,负责住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组织指导相关活动顺利开展。

(二)安全第一,有序实施。各单位要根据省市县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要重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充分调动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积极性,做到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宣传教育富有成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活动开展与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关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全力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三)营造氛围,务求实效。各单位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要拓展宣传渠道,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要把“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请各单位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工作经验和工作情况,加强活动影像材料收集,报送联络员信息表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分别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总结材料以及视频、照片等佐证材料。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立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等重点工作,突出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城市地下管网重点领域,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着力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住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系列活动,推动各方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推动全县住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网络课堂培训,各单位负责人要安排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定时宣讲,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要深入基层一线、重点企业宣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邀请有关专家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公益讲座”。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主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在全系统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行动”专题活动。各有关单位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行动”专题活动,局安监科将编印工作简报,动态报道各有关单位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及时反映突出问题、整改举措和亮点成效。运用多种方式,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日常普及,引导公众增强安全意识,普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安全生产和消防等预防知识和救援技能。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发动建筑施工企业、物业公司、燃气经营企业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积极举报风险隐患,排查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参加网上“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积极参与在抖音平台发起“我是安全明白人”和新浪微博发起的“身边的安全谣言”话题讨论。积极参加县安委会组织的广场宣传活动,县住建局安排建管处、安监站、燃气办参加县安委办组织的广场宣传活动,现场设置咨询台1个、宣传展板2块、宣传横幅1个。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结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培训,落实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情权和监督权。燃气经营企业要认真开展入户安全隐患排查,发放城镇居民安全用气使用“明白纸”,宣传安全用气常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

四是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单位要广泛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观看学习央视新闻、新华网等主流媒体客户端,以及“学习强安”APP平台开设的“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培训课程。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的《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重点宣贯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等相关安全知识,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安全技术问题。要结合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开展全员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和身边事故案例进行剖析,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有效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

五是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各相关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发动项目各参建企业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灵活使用沙盘、网络平台等,针对各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重点演练建筑起重机械防台风、高空坠落救援、坍塌救援、消防和紧急医疗救援、燃气安全等项目,向一线施工人员普及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知识。于6月中下旬,开展燃气安全专项应急演练。房产处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小区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橱窗,定期开展消防、地震等安全应急演练,在公共场所以图文并茂的方式集中展示公共安全、用气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内容,普及突发状况自救、自然灾害避险等应急知识。 

六是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2020年“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排查整治阶段工作要求,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宣传推广经验做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围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起步开局,协调媒体报道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进展成效,组织记者深入采访报道各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情况,反映整改措施。及时曝光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及时宣传推广落实责任链条、弥补短板弱项、创新管理举措、优化制度机制和加强重点工程安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报道排查整治工作进展、办法措施、整改成效。要畅通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渠道,充分利用电信、网络手段,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举报线索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及时开展案例警示教育。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2020年灌南县住房建设领域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